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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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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目标、阶段进展与后续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农民工乡城迁移和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总体目标,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完成了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各类农村集体资产的分类确权登记颁证,以及在"三权分置"政策设计下对集体成员的承包地、宅基地财产权利和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收益的有限还权赋能。从改革进展和实践发展看,下一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应对如何协调政策多目标冲突、如何提高改革的整体性、如何在更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等三个方面的挑战。  相似文献   

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党的十八大之后深入推进,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历史、经济和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身份地位困境、产权流转困境和可持续发展困境。身份地位困境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不确定,职能定位不清晰;产权流转困境主要表现在产权流转的封闭性和产权流转机制不畅导致农业要素市场化程度不够;可持续发展困境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单一、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税收优惠少和收益分配过度分红。破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困境,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产权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3.
为弥补学界对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研究不足,本文借鉴制度变迁理论,从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变迁的需求动因和供给可能分析入手,对当前制度变迁的进程进行研究,以期对我国农村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进行总结。  相似文献   

4.
翟峰 《西部论坛》2017,(6):27-32,41
推进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是在新时代维护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又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具有方向性的重大课题.对四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温江模式""龙华模式"和"三水模式"等的考察表明,虽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思想认识问题、资产量化和改革范围问题、成员身份确认问题、股权设置及管理和转让问题、治理结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或社区管理的关系问题、政策优惠问题、相关政策配套和协同问题等,需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妥善处理,以便深入、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针对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象,文章从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法律法规缺陷、流转的形式等方面进行分析导致流转的深层原因,并从产权制度、流转主体和收益分配等方面探讨了流转的主要问题,最后就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农村土地问题中的焦点性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关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本文以既要促进流转,又要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权利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背景,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分别从现代产权理论、公共物品理论与博弈均衡理论的角度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矿产资源依附于土地的特点决定了矿产产权与土地产权存在难以割舍的必然关联。由于我国矿产产权制度不健全,农村矿产资源开发中国家与集体之间的产权纠纷一直存在。因此,必须推进矿产产权制度变革,构建矿产产权流转市场,提升矿产开发利用效率,在坚持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同时,构建起公平合理的农村土地产权补偿机制,形成矿产的国家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及收益分配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温州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禀赋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主体缺位、民主监督失效等体制性缺陷所带来资产流失、利益分配冲突等社会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温州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温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资源禀赋和政府自愿选择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产权改革,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建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但在温州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股的设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及股权的封闭性与开放性问题仍是亟待探索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9.
对于大多数农户而言,其主要收益性财产是土地、住房和村民共有的村级集体资产。但目前我国农村产权制度很不完善,产权主体不明确,农民对自己的财产不拥有完整的产权,农村产权市场缺失,城乡居民房产实行大小产权一房两策制度等,使得农民的资产未能充分发挥增收动力源的作用。因此,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推进以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0.
我国广大农村目前进行的土地产权确认工作,并不是“新一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更无力解决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存在的根本问题。对农村土地进行确认、确定的一系列权利,不是赋予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新权利,其无力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原来就存在的侵权、流转难等问题。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实际上存在缺位问题,所以只发一个权属证书,对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体来说,毫无实际意义可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仅仅是对原来法律允许的流转方式起推动作用,却无力解决阻碍现代农村规模化经济发展的最大问题,即现阶段法律禁止家庭耕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村级集体财产的治理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和根本,治理好坏直接决定着村民自治的成败。近30年来,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其对村级集体财产的治理并不成功,根源在于农村集体产权的模糊。我国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集体产权,更关键的还有国家对集体产权制度的具体建构与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就是通过一系列的"确权""分权""赋权""活权",在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多财产权利,实现产权的多层明析和法制化,建立起可落地的集体产权有效治理的制度,从根本上厘清制约村民自治施行的"国家—村民自治体"和"自治组织—村民"两大关系,从而为村民自治制度和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奠定切实的基础性条件。  相似文献   

12.
失地农民的生计状况与之前相比发生了明显变化,具体表现为:收入有所增加但不可持续、生活成本显著提高、非农就业率低而且缺乏稳定性、低收入群体的生计状况恶化、养老金待遇的地区差异明显。征地制度的缺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政策和制度因素,是形成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重要因素。为此,应采取以下改革举措:加快《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进度,缩小征地范围、改进补偿办法、完善征地程序;采取多种措施,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构建与失地农民特征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使得失地农民仍然能够分享农村集体经济收益。  相似文献   

13.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并非单向的线性关系,而是多层相关的循环关联,并且各产权科层之间具有相互嵌套性。随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人地分离”现象更为普遍。与此同时,扩权赋能使外部主体不断介入集体内部,导致行政村、农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三者的功能差异越来越明显,且重合度日渐降低。从产权科层嵌套的视角看,个体层次的权利叠消、集体层次治理主体的异质化、国家层次治理规则的虚置化等问题凸显。为了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采用动静结合、两权分离等方式对多元治理主体进行类型化赋权,在个体层次实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目标;在集体层次应按需拓展产权的权能,并对村民权、成员权和股东权进行规范化分置,实现效率与协调的目标;在国家层次应对多元利益主体的权利以及多元治理主体的职能进行明确划分和界定,保障治理规则的实质性运行,从而实现乡村治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受国家法律和土地产权制度制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集体决策机制、土地价格机制、收益分配机制、供后监管机制不健全,抵押融资、农村规划、土地征收、土地整治配套改革滞后。成都市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借鉴成都市经验,从优化制度环境、健全内部机制、完善配套改革三方面构建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5.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城郊地区、沿海地区的农村,正在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传统的村集体经济正逐渐被改造为集体资产股份制公司。城市近郊农村经济结构和集体资产发生重大变革,这些改制公司影响着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各界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通过对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的治理进行全面审视,综合剖析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在运行中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出规范和完善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由于现行城市管理体制与农村管理体制的差异,城市化后必须要对原乡镇与村委会管理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改制.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难点问题主要是产权的界定和清产核资、量化的对象和分配依据的确定、处置方式的确定及资产的具体量化和分配等,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17.
韩文龙  朱杰 《西部论坛》2021,31(1):101-112
林地"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林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制度变迁,当前的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还处于探索深化中.林地"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林农承包权的前提下放活林地经营权,改革实践中林地产权制度设计的差异主要在于经营权的归属主体不同,进而产生不同的林地经营模式,即形成不同的"三权"分置实现方式.对股份制家庭林场、林地股份合作社+现代企业、林业共营制三种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表明,林地"三权"分置在明晰林地产权权属和权能的基础上,促进和改善了林地经营权的流转,进而优化了林地资源配置,转变了林业经营方式,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的同时,也促进了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林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的不同上,不同的实现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地区条件和改革环境.深化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但要改进和创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积极探索放活林地经营权的多种有效形式,还要进一步完善林地产权制度,并不断优化林地"三权"分置的改革环境和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8.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本条件是产权界定清晰、产权有效转让、产权法律保护。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充分发育是产权不受侵蚀的重要条件。农村要素市场化程度低是造成农村集体产权不完善的重要原因。由于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法律法规滞后也是导致农村集体产权不完善的重要原因。我们应当把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有机统一起来,在完善要素市场配置机制的同时,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实现土地产权明晰化和多元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模式选择及应注意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20.
农村集体所有权主体虽然立法上有很多称谓,但其核心主体主要为两个:一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二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管理(行使)主体。前者是指农民集体,后者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在农村集体所有权行使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应该是农民集体的集体意志执行者,而不能以其意志作为农民集体的意志,更不能以其管理人员的意志取代农民集体的意志。在处理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与管理(行使)主体的关系上,关键在于在立法上建立“农民集体”的集体意志形成与表达的科学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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