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2.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之所以产生争论,主要原因在于对权利和侵权行为两个概念缺乏科学的认识.同时也因为对商标权本身没有完整的理解。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既是对商标权人利益的侵害,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从该行为的结果意义上来说,是一种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3.
对一件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的保护应构成商标保护的唯一的理论基础。淡化是通过将驰名商标用于非竞争性的商品 ,以至逐渐消磨或分散其识别性 ,破坏商标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的侵权行为。淡化与传统的商标侵权行为相比 ,具有潜伏性、长期性和救济的不确定性等特点。淡化行为主要有弱化、丑化、退化三种表现形式。淡化行为严重损害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 ,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因此 ,我国应结合国外有关反淡化的立法经验 ,制定专门法律对其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4.
商标淡化行为既是一种侵权行为,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国外以及国际立法对于商标淡化行为的规制也采取了不同的立法体制。我国在借鉴国外和国际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商标淡化的立法,但仍存在某些不足,有待在今后的立法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涉外定牌加工是我国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然而,我国的涉外定牌加工企业有商标侵权风险。对于涉外定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存在较大争议,判断此争议的关键在于辨别涉外贴牌加工中的商标贴附行为是否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中的商标使用以及这种行为是否造成混淆或有造成混淆的可能性。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风险的防范。 相似文献
6.
7.
驰名商标的淡化是一种特殊的严重损害驰名商标的行为,其性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弱化、污损、退化三种基本构成形式.我国对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研究还刚刚起步,立法上也有比较大的缺陷,必须整合法律资源,通过修订<商标法>来完善我国的对驰名商标淡化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8.
汤艳春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2):18-20
淡化是一种严重侵害驰名商标权利人利益的侵权行为,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制度在商标淡化行为的概念界定、商标淡化行为的表现形式、认定标准、法律后果的承担等方面还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基于对商标权人利益的保护,应当从以下两方面完善驰名商标反淡化立法:将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纳入《商标法》,明确驰名商标淡化的法律性质;明确驰名商标淡化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市场经济中,商标与企业名称都是具有识别功能的标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商标与企业名称的作用更加突出。实践中的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冲突的现象不仅引起相关受众的混淆,也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为此必须加大对相关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本文从冲突产生的原因、侵权行为的法律认定及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三个方面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拥有中国民族商标品牌的商品也大量涌入世界市场。为了保护我国宝贵的民族商标品牌资源,我国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加紧民族商标的海外注册,运用多种有利的法律规则保护我国民族商标不受侵犯;在合资企业中高度重视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问题,牢牢掌握商标权;通过立法和行政机构规制恶意收购民族商标行为;打击各种侵犯我国民族商标品牌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