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庭之友”这项古老的制度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争端解决机构扩大解释了DSU的规定,接受和考虑了成员和非成员提交的“法庭之友”。这一实践遭到了WTO成员的抵制,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带来了利弊两方的影响。中国对“法庭之友”应坚持维护国家利益,谨慎对待。  相似文献   

2.
自多哈发展回合以来,WTO成员方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诸多建议,承认和接受了"法庭之友"制度。从"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实践看,其陈述的公共性、专业性、代表性和相关性,有利于提高争端解决机制的透明度,有利于全球性经贸问题的有效、公正解决。我国作为WTO的重要成员国,对"法庭之友"制度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适用问题不能视而不见,它对我国积极参与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以及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经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自1995年WTO运作以来,其成员向争端解决机构(DSB)提交的争端已达数百起,由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作出报告解决的已有几十件,充分显示了新争端解决机制的高效率。而就现有的研究来看,大多是对争端解决过程加以关注,面对争端解决中作出的报告及其对后案的影响却很少关注。但是,在现实中,以往的争端解决报告在GATT/WTO争端解决实践中起着非常重要乃至先例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中菲南海争端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主权归属和海洋划界争议,国际仲裁法庭对此没有管辖权,也不得指示临时措施。不过,如果仲裁法庭将中菲南海争端解释为中菲南海管辖权之争,则其有可能对中菲南海争端行使管辖权,进而指示临时措施。但无论如何,仲裁法庭不得对中菲南海争端所涉岛礁的主权归属问题作出裁决,也不得作出对岛礁主权归属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裁决,否则就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侵犯。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在中菲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政府应当尽快形成关于菲律宾提交的国际仲裁申请的研究报告,积极与菲方进行谈判,争取达成和平解决争端的协议,按照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进行南海执法维权,完善国际司法机构实践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在适当的时候,在有利于维护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前提下,考虑接受国际司法机构对海洋争端的管辖。  相似文献   

5.
NAFTA第11章被喻为“投资者的权利宣言”,而投资争端仲裁机制则是投资者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保障。然而,该机制运作至今,对其欠缺透明度和民主参与性的指责就从未平息过。众多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同领域公共利益的民间团体,不断提出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投资争端仲裁程序的要求,并积极向N A FTA投资仲裁庭提交书面意见,希望通过这种途径监督国家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外国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张昌辉 《天府新论》2016,(2):131-136
法庭之友制度是民意参与司法、司法回应民意的重要机制。法庭之友制度具有汇聚民智以实现司法公正、吸纳民意以推进司法民主的优势与取向,这是通过法庭之友的民意参与司法的价值基础。在制度运作上,民意通过政府、社会组织或利益集团、专家等法庭之友的书状意见得以有序参与司法并产生相应影响。作为民意参与司法的中国实践形式,我国专家法律意见书应该借鉴国外法庭之友制度实践的成功经验,从扩展主体范围、限定论证内容、强化启动程序等方面进行正式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7.
我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应对策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如何和平有效地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世界贸易组织独特的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较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性特征加强 ,程序方面更趋于严密 ,因此争端解决效率得以大大提高。它的威慑效应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对其信任的程度。中国入世后 ,将面临如何充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服务的问题。只有尽快建立适应争端解决机制要求的机构和法律体系 ,才能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变被动为主动  相似文献   

8.
美国“法庭之友”制度的盛行,为心理学家直接介入具体的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途径。美国心理学会通过向上诉法院,特别是向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辩护状,为法官提供有关的心理学理论知识与经验研究结果,以帮助其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问题,从而产生影响司法决策的效果。美国心理学会法庭之友辩护状的运行,给我国司法制度完善、司法能力建设以及心理学应用研究以深刻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在分析ECFA过渡性质的基础上,指出ECFA当前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组织机构的缺位与争端解决机制的缺失。为推动ECFA后续协议的谈判和保证ECFA的顺利实施,应赋予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常设机构的地位,这一组织机构的安排同时对于构建ECFA下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具有重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政治与司法兼容的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0.
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有效运作的核心支柱之一,但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因其上诉机构的停摆已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当中。RCEP作为全球覆盖面最广、体量最大的区域贸易协定(RTA),其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极具创新与特色。鉴于WTO与RCEP的社会基础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争端解决机制内在价值的兼容性,以及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基础的共同性,RCEP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与特色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具有现实的参照意义。因此,WTO可以充分参照RCEP争端解决机制内在价值取向和具体规则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第一,将提高效率作为改革的首要价值;第二,将提高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透明度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第三,以专家组为核心重构DSU,既要发挥上诉机构的作用,又要规范和约束上诉机构的职权,完善上诉机构与专家组之间的关系;第四,务实改革特殊与差别待遇制度。  相似文献   

11.
对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成员而言,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是耗资巨大的事情。当今世界早已迈入信息化时代,许多国际争端解决机构也已经开始在仲裁、调解等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中尝试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来便利程序的进行。如能构建一套在线争端解决机制,不但可以减少成员参与WTO司法的开支,还能够鼓励更多发展中国家成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加到WTO争端解决司法程序中来,这对WTO法律体系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虽然构建在线争端解决机制会面临网络技术和立法修改上的困难,但仍可通过借鉴众多替代性争端解决机构已获得的关于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实践的宝贵经验,结合WTO争端解决的自身特点,仿效多边贸易协定文本的规则设计,创制出行之有效的在线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2.
论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策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WTO争端解决机制为WTO体系的顺利运行,以及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该机制在实践操作中也暴露出了众多需要修改和完善的方面.为此,WTO成员方相继提交了改革提案,我国亦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利益以及促进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采取正确的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策略.这就是"参与、研究、争取、妥协"四大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3.
由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严重缺陷,WTO上诉机构为了完成其迅速解决WTO争端的宗旨,在专家组没有作出评价及上诉机构作出了不同于专家组的法律解释的两种情形下,逐渐形成了继续完成专家组评价的做法.上诉机构的这一临时性做法有利于解决一些依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无法解决的争端,然而,该做法受到了诸如忽视了法律的公正价值、违反了WTO成文法规定、随意性较强及仍然遗留了不少无法解决的争端等质疑.因此,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改革,在上诉机构中创设发回重审制度,无疑是最有效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国际投资争议仲裁程序整体上出现透明度加强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第三方要求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国际投资仲裁.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已出现了相关案例认可法庭之友的参与,但是其参与程度仍非常有限,相关规则也远未正规化.尽管总体上法庭之友对于国际投资仲裁的参与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对于法庭之友参与的利弊之辩依旧非常激烈.为统一实践中的不同做法,且在维护仲裁本质特点和满足公众正当期望之间保持适度平衡,应尽快改变目前缺乏正式规则而仅以仲裁庭自由裁量为主的局面,主要仲裁机构应率先创设一套细致的操作指引.  相似文献   

15.
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WTO各成员之间因争端而提出的诉讼请求.然而,从根本上讲,企业才是争议措施的直接受害者.国家只是代表企业、为维护企业权益而提请诉讼,企业与WTO争端的解决密切相关.然而,在发展中成员方的企业诉前参与WTO争端解决的过程中,存在着探明WTO成员违规措施的障碍、说服政府起诉的障碍以及发展中成员内部行政申诉制度缺失的困境,这些都需要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16.
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准司法性及我国的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WTO中最耐人寻味的是其争端解决机制。它既包括非司法性解决程序,又包括司法性解决程序并且是以司法解决程序为主的程序关系,具有准司法性。我国历来主张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一般不主张通过国际司法解决国际争端。所以,以往对于国际司法管辖权的协议,我国都予以保留。但是,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利我国同国际贸易伙伴磋商和贸易争端,改善我国的谈判地位和贸易待遇。这次入世,我们必须利用世贸组织解决争端机制,接受管辖,解决争端。  相似文献   

17.
WTO争端解决中"有关国际法规则"的一个解释工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WTO争端解决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不能脱离其他国际法而解释和适用WTO协定的规定,而避免"临床隔离"解释WTO协定的一个有效的方法是借助<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c)条.与争端有关的非WTO国际法规则可作为解释WTO义务的工具,在争端解决中考虑有关国际法规则的目的是解释WTO协定的规定,而不是要适用或执行这些国际法规则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这些可考虑的与争端有关的国际法规则应符合"适用于当事国间关系"的要求.使用有关国际法规则解释WTO义务也可能需要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查非WTO国际法规则,以确定它们是否与争端有关.由于缺乏具体的指导,确定什么样的规则由"有关的"需要逐案确定.  相似文献   

18.
高扬 《理论界》2010,(9):30-34
一国有关环境的政策及法规会对国际贸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环境政策法规已成为新的贸易壁垒,引起诸多贸易纠纷。如何平衡环境保护与推进贸易自由化促进经济增长的需求,是WTO急需解决的难题。WTO争端解决机构所处理的关于贸易与环境利益冲突的案件中,以环境保护为名义的单边贸易限制措施与国际多边自由贸易规则的矛盾是一个显著的焦点。  相似文献   

19.
十多年来中国已从被动卷入到主动发起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外贸易中产生的实际问题。按国际通行规则解决外贸争端,必要时修改国内法以适用国际惯例,已成为中国时下的做法。由于受《入世议定书》承诺的制约,在过渡期内中国没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造成了中国外贸出口际遇的实质不平等,也置中国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中处于不利地位。切实加强自身理论队伍建设,提高在WTO框架内解决贸易争端的理论水平,丰富实战经验,坚持用国际法原理和原则来改善我国外贸处境,已成时代之亟须。  相似文献   

20.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系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实践证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功运转的至关重要的保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贸争端迅速上升,这就需要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发展、特点、适用以及我国对该机制的运用、应对策略等方面加以深入研究,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来维护我国的利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