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安全价值优先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的全周期中,法律的制定及其实施应当优先考虑并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个案反思、实践问题及未来挑战三个维度考量,将安全价值优先确立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路径,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个人信息保护或利用的根本目的 均是为了维护个人尊严与自由,我国立法实践中已经构建起了体现安全价值的总体性法律框架,将安全价值优先确立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路径,在理论与实践上具有可能性与可行性.唯此,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个人信息的数据流通价值方可充分发挥,进而保障并促进人的尊严与自由.  相似文献   

2.
张勇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5):157-168
随着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个人敏感信息,所蕴含的个人信息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应当确立风险预防及利益平衡原则以保障个人生物信息安全.在生物信息安全法律领域,我国现有的私法和公法保护模式都难以实现体系化保护.我国应以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综合性立法为契机,通过相关行政法与刑法的衔接协调,构建个人生物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3.
信息技术变革与数据价值应用所引发的信息安全问题,促使个人信息保护成为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议题.制定隐私政策是当前信息保护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律规约的主要途径,结合法律规范框架下的十一项要求指标,通过对九家网站隐私政策的一般及特殊规定、信息收集与使用、信息保存与管理以及信息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四大方面内容条款的合规性考察发现,当前,我国网站隐私保护政策虽渐趋完善,但存在着明显的自主规约匮乏与法律规制依赖困境,自律效力依然堪忧.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根据行业特性实施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特别法;设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构,完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协调管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自律规约能力,通过法律规制与行业自治的有效协同.推进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化进程.  相似文献   

4.
我国虽然已初步形成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中心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但是在海洋生态建设的立法中存在海洋生态保护缺乏、新兴海洋产业的立法不足、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问题严重、区域合作法律制度不完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依据不足、缺乏海岸线保护方面的规定等问题.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急需通过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加强海洋管理机构的组织立法、完善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和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救济法律制度等的相关立法来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反倾销法是WTO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自GATT1947第六条确立反倾销法律制度后,各国都在国内制定和适用了反倾销法。然而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产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反倾销法已经由服务于国际贸易正常秩序的、致力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贸易救济法属性,而逐步转化为保护国内产业的贸易保护法。此外,反倾销法通过对具体倾销行为的禁止,以征收反倾销税等行政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无疑是出于对一国公共利益的保护目的,这也充分体现了其行政规制性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6.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基于虚拟财产的虚拟性、期限性等特征,应将以虚拟财产为对象的权利定位为一种新型的无体财产权,通过加强相关立法解释,为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进而通过专门立法对虚拟财产予以确认和保护。  相似文献   

7.
在智能化和法治化的新时代,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已成为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重要方式。公共视频监控系统成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保护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项目。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技术手段和法律属性需要以立法形式加以规定。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综合应用需要在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中进行,尤其是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公开使用与信息安全、隐私权保护之间的法律制度设计。因此,公共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法律规制工作应对法律主体、基本原则、权利体系、法律监管、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论高科技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知识产权在高科技产业中的重要地位,使得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手段中最强有力的措施当然首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法自身的特别规定性和知识产权产权权利实现的特殊性困难,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作用将表现出难以克服的局限性。要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必须克制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外部因素的过分苛求,将注意力集中到高科技产业系统内部的自我保护问题上来,使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逐步通过一种内生性增长来实现。  相似文献   

9.
电子游戏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但与此相伴的是大量的关于虚拟财产的纠纷,由于立法的滞后,这些纠纷往往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游戏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快相应的立法。本文对虚拟财产保护的必要性,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虚拟财产纠纷的法律保护现状和立法对策等进行了论述,希望对虚拟财产相关立法完善能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0.
信息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 ,更重要的是伦理问题。加强网络道德建设 ,加强信息伦理建设 ,越来越成为保障信息安全的一道屏障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深刻把握全球互联网发展和治理领域的新特征新规律,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习近平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信息技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全球大国竞争格局重塑、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等现实条件出发,全面客观地认识互联网给我国带来的发展机遇与安全风险,明确了网信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原则要求、国际主张、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要义,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为什么要建设网络强国,如何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实践性、创新性、人民性和国际性,是指导网络强国建设的科学指针和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网信领域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网上意识形态斗争、网络法治建设、国家网络安全建设、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信息技术创新突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中国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并探索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之路,为中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指明了战略目标和前进方向,为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相似文献   

12.
产业链视域下电信运营商发展物联网的商业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物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产业界甚至全社会的热点,但是物联网的发展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迅速,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作为物联网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电信运营商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分析物联网产业链构成和价值的基础上,论述了电信运营商寻求产业链拓展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强强合作型和全能平台型两种物联网商业模式,为物联网发展创造应用价值和提供参考方法。  相似文献   

13.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法律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法构建了完善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风险保护制度框架。借鉴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法,完善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体系,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客体,确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以防范化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所面临的重大网络安全风险。  相似文献   

14.
软件产业的开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都对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安全至关重要.在借鉴美国的隐私认证制度、日本的个人信息评价制度以及我国大连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从宏观深入到微观、从表面深入到实质、从产业深入到产品,将个人信息认证制度推广到软件产业链的末梢,全面加强软件行业的自律,切实保障广大用户的权益,增强用户对于软件产品的信心,并对该制度的构建着重从软件产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准和软件产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流程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涉数据网络犯罪以数据侵害为核心,主要类罪包括计算机犯罪、个人信息犯罪、著作权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数据时代下,数据作为信息化社会建设和数字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已上升至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涉数据网络犯罪的蔓延与异变,使个人法益、经济秩序和国家安全遭受严重危害。目前,涉数据网络犯罪刑事规制存在治理思路滞后、保护法益狭窄、规制效果欠佳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网络治理思路下适当拓展刑法谦抑性,调整法益保护类型与范围,实现刑法规制前置化与功能化,完善涉数据范围犯罪的刑罚措施与跨域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数据资源成为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生成的不具个人信息识别性且具有经济价值的数据集合属于数据财产。当前,数据财产保护面临着立法空白、学理质疑、司法适用窘迫、行业自治不足等重重困境。数据财产权利化在各种质疑中,仍然存在不可否认或替代的正当性,比如,能够激励产业创新、符合公平价值、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转等。因此,在评析数据财产法律保护现有路径优劣的基础之上,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例,尝试构建一种新型财产权——数据生成者权,并对其权利的内涵性质、权能内容、权利限制、权利保护路径等作出探索,可为数据的法律保护提供一种学术参考。  相似文献   

17.
数据挖掘作为大数据技术,是信息增值的必要条件、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引擎以及政府数据开放的内在要求,具有正当性.但其同时产生隐私侵权、社会歧视、利益分配等个人自治以及社会治理难题,引发正当性困境.对此,应构建数据挖掘的法律规制路径,确立"鼓励挖掘—安全保护—平衡协调"相统一的规制目标,完善数据立法以明确数据挖掘规制的规则,选择个人数据主体、数据挖掘主体、政府合作规制的规制方式及规制手段,赋予个人数据主体事后选择权,明确数据挖掘主体的保护义务并落实政府的数据推进和监管职责,以期实现技术与法律规制的互动融合,促进我国数据产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8.
网约车平台法律关系的类型多样而复杂,现行侵权法难以妥当地解决网络信息时代网约车平台侵权责任问题。平台与网约车司机间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构建平台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网约车平台侵权责任的构建应当在受害人及司机合法权益的保障与平台经营风险控制之间、公众安全与网约车产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顺风车模式”下的平台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并因过失或故意的不同而表现为补充责任或连带责任;“加盟模式”下平台应当作为承运人承担直接侵权责任,但其内部责任的划分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为基础。  相似文献   

19.
大数据在重大行政决策领域的应用,属于技术理性与决策规则的有机融合。凭借信息来源与技术革新,大数据可赋予传统决策向数字化转型的新动能。大数据的应用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多类事项中所发挥的实践优势较为明显,能够推动决策的高效化、提升决策的精准度、增强决策机关之间的联动。然而,大数据应用可能会引发决策安全的隐忧、个人数据存在的空间被挤压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承担等难题。对前述问题提出对策的过程,实乃数据治理向治理数据的转变,此阶段不能欠缺法律法规的引导,应尝试从决策数据安全体系的法治保障、个人数据的法律保护、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的科学建构等层面去推动大数据应用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