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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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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用益物权制度存在的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构建我国物权法用益物权体系的角度 ,运用传统物权法的基本理论 ,根据我国财产的归属和利用的实际情况 ,参酌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对我国用益物权体系内容及具体用益物权形态的权利、义务结构作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首先就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基本条件 ,着重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要、物的利用秩序的公平和稳定、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以及我国物权法的自物权 (所有权 )与他物权的权利结构等方面研究我国用益物权制度存在的依据 ;其次 ,对于地上权、农地承包权、典权、居住权和地役权等具体用益物权形态的名称采用、范围、权利和义务结构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2.
关于担保物权设置的立法选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民法学界对我国民法的物权种类、体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物权制度是大有神益的,但对我国未来的民事立法中如何设置担保物权问题尚缺乏深入的研究。本文就我国未来民事立法中关于担保物权设置的立法选择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对制定我国物权法乃至民法典有所帮助。一、外国民事立法关于担保物权设置的简要分析物权制度在古代罗马法时期即已存在,罗马法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在他物权中,罗马法历史上先后产生了信托、质权和抵押权三种担保物权。然而,由于受当时社会历史、经济等条件的限制,罗…  相似文献   

3.
论土地承包权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权是随着我国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而产生的,是现实生活中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财产权的反映。因此,研究土地承包权的性质,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享有的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我们说土地承包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是指它符合物权的一些基本特征,但它并不等于物权。因为土地承包权既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物权——所有权,又异于限制物权(他物权),而是一种具有物权性质的特殊权  相似文献   

4.
所有权是财产归属关系制度,是支撑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基石。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原先所有权的绝对性和至尊地位,越来越暴露出其致命弱点和缺陷。在现代社会,这种所有权的发展一是日趋社会化,表现为他物权的不断扩大,股份制日益发展等。二是日趋相对化,即对所有权的限制日趋强化。如制定了权利滥用之禁止原则等。而中国所有权的现代化是物权制度构建的重要内容。应参照世界立法之趋势,将此事做好。在所有权现代化过程中,要把握两点:一是个人所有权要得到有效、切实保护,二是要使所有权的权能达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正>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围绕市场经济关系,完善民事立法,尤其要加强对物权理论的研究,以完善物权制度。本文试就完善我国民法物权制度谈点认识,与法学界同仁共同榷商。 一、我国民法应采用“物权”概念  相似文献   

6.
苏鲁克制度是蒙古族畜牧经济中产生的一项畜牧经营方式。从法律角度而言是一种物权制度,也是延续至今的重要的民事习惯。苏鲁克制度在以畜牧经济为主要特点的游牧文化中创造了新的契约模式,改变了原有的单一所有权物权体系,创造了新的用益物权模式,解决了游牧社会中最主要财产——牲畜的用益问题。转型时期苏鲁克制度的发展和变化需要倾注必要的法学关注,这将有助于维护苏鲁克双方的合法权益,给司法机关解决苏鲁克纠纷提供必要的法理分析知识,对完善物权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用益物权的重构 --以租赁权性质展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的客体仅限于土地,而同为不动产的房屋却被排斥于用益物权体系之外,更不用说动产.其实,租赁权与用益物权都是使用他人之物,本质上没有区别,传统理论把租赁权归入债权之内的观点不能合理解释许多问题.通过对租赁权性质的重新考察可知,租赁权在性质上是用益物权而非传统理论上的债权.把租赁权引入用益物权体系中,可以重构我国现有的用益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8.
用益物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用益物权,是以实现对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我国现行民事立法没有使用“用益物权”概念,且体系杂乱,内容过于简单分散。在民事立法中完善用益物权应立足于我国现实的经济生活条件,重视借鉴属于人类共同精神财富的立法经验。基于此,我国未来用益物权体系应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农用权、典权、采矿权、渔业权、水权。  相似文献   

9.
曾铁山 《理论界》2006,(9):59-60
担保物权制度,由其自身发展的历史来看,无不是为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次第建立起来的。当前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如何建立健全我国的担保物权制度,是一项我们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我国目前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存在不足,本文对担保物权制度中的担保物权的定性不明确、担保物权期间可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财产的范围过窄、担保物权从属性理论滞后等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与探讨,以期促进我国担保物权期间制度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徘徊在创新与保守之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吕银 《社会科学》2007,25(6):116-123
《物权法》在确认财产利用关系的独立地位、拒绝有体物定义物权客体、删除物权优先于债权条款、确立公有财产平等保护原则等立法理论上有较大的创新,但在立法的整体体例、具体的财产利用制度、物权客体的现代定义、共有的制度设计、公有财产保护的针对性规定等立法操作上略嫌保守。这种徘徊在创新与保守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立法对物权立法价值尚未完全认识和把握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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