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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3 毫秒
1.
立法理念是蕴涵于立法环节的法律内在精神和最高原理,是立法者期望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生活的一种最高思想境界。我国的行政问责立法亟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树立符合国情的立法理念,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依法立法,权利保障,监督制约,责权统一,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2.
公众参与是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的前提。目前,中央层面有关行政决策程序的立法缺失,更无具体的公众参与相关规则。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虽对公众参与进行了些许规定,但总体上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公众参与,忽视日常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且立法内容较为原则和雷同。各地出台的行政决策程序立法虽然也规定了公众参与机制,但存在公众行政决策启动权缺失、公众参与方式有限、听证制度回馈机制建立不足、决策后评估阶段公众参与规则匮乏等问题。为了推进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进程,我们应认真梳理总结地方公众参与立法中的问题与不足。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目前 ,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在我国已引起相当重视 ,并在《立法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得以正式确立。毫无疑问 ,这对于改变以往我国行政机关内部式、封闭式的立法程序 ,促进行政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 ,与世界其他国家以及我国对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需求相比 ,我国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无论从现行规定还是从立法实践来看 ,都还存在较大差距。本文试就此作些探讨。一、适度把握 :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基本要求公众参与是行政立法的合法性基础 ,应当成为人们在设置行政立法程序时普遍认…  相似文献   

4.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的完善与否体现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当前地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虽已明确程序控权、公众参与、决策行为期限、决策风险评估和决策后评估等内容,并已经界定范围、决定起草、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事后评估等系列流程,但是尚存在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清、专家论证与公众与参与缺乏制度规范、对相关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不足等弊端。今后的立法完善应当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同时完善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智力支持系统以及合法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5.
现代立法程序的价值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是一个有价值导向的运作过程 ,而不是与价值无涉的机械的时间流程。立法程序是一定价值形态的外化物 ,正义、效率和秩序是评价和建构现代立法程序制度的三大价值标准。其中 ,正义奠定了立法程序的道德基石 ,效率赋予了立法程序经济性的内涵 ,秩序则给立法程序注入了制度化的理念。或者说 ,正义凸显了立法程序的道德性 ,效率强调了立法程序的经济性 ,秩序则呈现了立法程序的制度性。现代立法程序的建构和运作应遵循“正义优先 ,兼顾效率和秩序”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6.
和谐社会呼唤民主法治,强调民主立法和立法民主。作为我国重要立法部门的行政立法,在立法理念、立法制度、立法内容、立法程序上还有不完善之处。因此,完善行政立法,贯彻立法的民主和谐理念,严格程序,健全监督审查制度,对制约行政权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现代立法程序的价值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是一个有价值导向的运作过程 ,而不是与价值无涉的机械的时间流程。立法程序是一定价值形态的外化物 ,正义、效率和秩序是评价和建构现代立法程序制度的三大价值标准。其中 ,正义奠定了立法程序的道德基石 ,效率赋予了立法程序经济性的内涵 ,秩序则给立法程序注入了制度化的理念。或者说 ,正义凸显了立法程序的道德性 ,效率强调了立法程序的经济性 ,秩序则呈现了立法程序的制度性。现代立法程序的建构和运作应遵循“正义优先 ,兼顾效率和秩序”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有的分片分块、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已不能适应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客观需要,因此,变革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协调地方行政立法冲突就成了目前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借鉴欧盟法在其成员国中直接适用和优先适用的法制协调成功经验,可逐步构建能在区域内各行政区划统一适用的区域行政立法体系。它是一种介于国家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规章之间的中间层次的行政立法模式,其不仅是适合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佳选择,也填补了我国行政立法层次中的断层和空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应通过完善立法法和修改相关法律条款的方式明确区域行政立法是地方立法的合法形式,使区域行政立法合法化,并明确立法的主体、可协作的权限和范围,规定行政立法程序,解决法律渊源和位阶问题,理顺立法审查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9.
程序正义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公正的程序具有角色分工、对立面、无知之幕、直观公正、形式理性等特点和机制,它能够有效地制约权力的运行.程序正义在现实中国的困境表现为:历史上司法模式的惯性影响、程序正义实现的社会基础尚未具备、程序工具主义的思想浓重、程序立法不足与司法的非程序化.我们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在立法、执法、司法中将程序正义作为其基本理念,并在司法改革中嵌入程序正义的基因,实现法治国家的社会设计.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数次修改过程中,修改程序的启动多是在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公众强烈要求下启动.弱势群体通过一定的参与途径对法案的修改施加影响,但成效不太显著,难以发挥税法的调节收入差距等作用.因而,我国弱势群体保障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可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制度的构建与充实予以弥补和完善,以便保障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  相似文献   

11.
我国政府大致经历了计划型、法治型、服务型的转变。在转型过程中,法治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愈见清晰。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代,如何继续秉持法治理念,并将其落到实处,是从立法开始就要探讨的问题。在当前倡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形势下,行政立法亟需一种高效的法治理念。构建职权划分清晰、立法技术完善、法律体系融贯等特点的立法运行机制,是体现高效法治型政府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2.
行政公示是我国政府行政系统经常采用的一种行政手段,也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进行有效制约的法律手段之一,其对行政公开价值的实现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手段,行政公示应当有相应的程序规则作保障.但就目前来看,行政公示程序立法在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理论中都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为:行政公示程序法规范不成形、行政公示程序立法权不集中、行政公示程序内容不确定.因此,应当从立法内容、立法形式上对行政公示程序进行规范.包括公示主体规范、公示范畴规范、公示方式规范.我国行政公示程序立法可采用统一立法、强效力立法和行文细密立法的模式.  相似文献   

13.
当前,行政决策程序的机制尚不健全,行政机关违法决策、随意决策问题时有发生。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程序参与性、公开性和及时终结性是行政决策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要求。行政决策应以"行政参与"与"行政公开"的程序理念为基础,以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可行性/不可行性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制度为核心,建立具体的正当性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4.
西方国家行政立法监督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苏涛 《江汉论坛》2003,(12):48-51
任何国家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这是西方国家重要的宪政原则和社会大众的普遍共识,行政立法权当然也不例外。自19世纪下半叶行政立法制度产生以后,西方社会就在不断探索怎样既充分发挥行政立法的有益作用,又有效遏制其可能的作恶,并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有效的行政立法监督制度和机制,主要包括限制行政立法的范围、明确行政立法的原则、规范行政立法的程序及强化各种监督方式等。  相似文献   

15.
立法正义的本质是分配正义,它构成法律正义的第一道门槛。保证立法的正义性已成为当今民主国家立法面临的最大难题。立法正义必须符合道德与法制两方面的标准。立法正义的基本标准是:立法要保障人权,倡导以人为本;要尊重公序良俗,倡导社会诚信;要保护私权,留出道德余地;要符合制度的规范形态。我国需要完善现有立法,推进立法正义的实现。应当校正立法的宗旨,弘扬法律的正义价值;坚持立法民主化,畅通民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倡导立法程序公开,保障利益主体公平博弈;加强立法审查,做好法律清理与备案工作。  相似文献   

16.
行政程序立法在我国尚处于薄弱环节,但是行政行为违反行政程序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需要完善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在对行政程序违法的主体和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的行政程序法律规定和责任判定进行分析,认为我国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存在责任规定缺失、责任规定有失规范、责任形式不完善等问题。为了完善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首先要健全无效、撤销、补正等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其次应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追究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行使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听证制度的立法发展轨迹,经历了一个从确立到逐步发展的过程。此项制度虽有一定的发展,但仍不完善,还存在着诸多立法缺陷。为有效地规范公权力,拓展私权空间,在行政领域需完善宪法有关听证制度的规定、扩大部门法有关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完善听证程序的救济机制等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立法是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特殊组成部分。行政机关是立法主体,法律文件大多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机关一般都按照自己制定的程序进行行政立法。我国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监督行政立法的法律规定,只是通过批准和备案两种监督方式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除此之外,再没有“事前”和“事后”的监督措施。我国目前也还没有建立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第一,强化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审查监督;第二,确立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权。  相似文献   

19.
能效标识管理立法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具体包括准确界定立法称谓,拓展能效标识适用范围,提高产品的能效标准,建立能效标识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和经济激励机制,完善法律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20.
依据现代程序性评价标准和现实需求,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程序应体现民主、理性、效率等价值,但现实中的状况却是正式程序规则稀疏,有效表达和博弈机制缺乏,充分交涉程度低下,积极过滤和淘汰功能缺失,这已成为掣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因此,以正当程序为理论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程序运行状况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性建议,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臻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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