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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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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德法则是康德道德哲学重要的概念之一。从康德对道德法则总的论述来看,道德法则就是理性法,其与自由、意志、至善等有着密切关系。道德法则是一种"应该"的命令,但是不一定遵从。所以,在实践中,要使行为准则能变成普遍规律,就要遵循道德法则实践路径内在的规定性。  相似文献   

2.
康德论意志的动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讨论了三个概念,即道德法则、意志和行为,并指出只有使道德法则决定意志,意志又决定行为,我们的行为才会有道德性。义务也是行为,它是出自道德法则的行为。康德分别在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中两次定义了义务的概念。  相似文献   

3.
新时代背景下,政府该如何定位,管理模式该走向何处,是很多学者和政府人员关心的问题。自古以来,中国以儒家思想为修身、治国的标准,儒家内含"仁义"、"礼制"、"尚德"的精髓,在当代依然需要大力弘扬,从政治与道德的关系出发,建设更加符合人性发展的德性政府是时代的需求,本文从德性论出发,阐述德性政府的概念,并结合当代需要提出德性政府打造的内容。  相似文献   

4.
《理论界》2021,(4)
现代社会的"齐一化"统辖着每个人的思维逻辑、生活方式和人生目的,个体在这一社会中难以达到自主意义上的自我实现,即"在错误的生活中不存在正确的生活"。如何破解现代社会"齐一化"规范的"霸权",以矫正启蒙之后的理性观统治社会生活的无道德性?在阿多诺看来,康德"道德法则"及其哲学建构的形式性、理想性是捍卫每个人社会生活得以自主的价值根源。在每个人的社会实践面前,康德提出的道德法则不仅能够矫正人的行为动机,引导动机纯良的道德性行动,也能够规范每个个体把他者看作与自身平等的价值存在。更为重要的是,阿多诺不仅把道德法则当作个体自主突破社会整体规约的工具,也看作重构现代社会生活的理念基础。  相似文献   

5.
从德性义务理解"人是目的"的道德律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提出了"人是目的"这一道德绝对命令.在这里,每个理性存在者都是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存在,不是他人随意使用的工具.这条道德律令被誉为道德形而上学最崇高的论断.然而,如何理解这一道德律令的意义,至今仍是争讼不已.批评者认为,在康德现象与本体二元论中,作为目的的人不可能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只是抽象的先验的意志或理性主体.从这样的人的概念出发,"人是目的"命令与可普遍化绝对命令一样都会陷入"实然"与"应然"的二元对峙.这种批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康德同样也提供了超越这种对立的可能性,这就是他的德性义务理论.康德强调,以人为目的就是以人性为自在目的,而德性义务就是丰富和完善自己的人性.德性义务论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康德伦理学二元论和形式主义局限性.因为"人是目的"不仅包含着对人格独立性的尊重,而且也意味着必须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挥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能过一种自主、充实和完满的生活.这一思想已经蕴含着马克思后来阐发的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思想的萌芽.  相似文献   

6.
史墨"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这一经典论断所含具的历史主义特征在政治主张上的体现是政治改良论而非革命论,其"人事重于宿命"的政治改良思想,与三晋法家尤其是韩非的政治改良思想具有相当亲缘性.儒家"革命论"与道德政治纠缠在一起,存在深刻的悖论.探讨这一问题,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历史围绕"革命论"而产生的观点之丰富性与多元化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良心这一范畴在康德的道德学中有多重含义。在康德原著中,良心一词有两种德文表达形式:das gute Herz和das Gewissen。在康德看来,Das gute Herz是任意(Willkr)将道德法则接纳入自己的准则之中的能力;das Gewissen既是一种义务意识,同时也是一种针对自身的道德判断力。实际上,良心概念在康德那里是"良意"、"良情"、"良知"的统一整体。  相似文献   

8.
虽然目的王国在康德道德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但它依然面临着困境:第一,目的王国只是康德道德学说的理想假设,并不能对道德法则的有效性做出合理证明;第二,目的王国很难与人们的实际道德生活相融合.面对这些困境,当代康德研究者提出的康德式辩护,旨在阐明:其一,目的王国是基于人性原则对道德法则做出的论证;其二,目的王国通过道德法则的作用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9.
个人之所以要选择道德的生活方式,成为德性高尚的人,则是因为个人以德性的养成作为人的自我实现,以德性生命作为个人生存意义之所在."为仁由己"是孔子对"个人何以可以成就德性"这一问题的解答,也是儒家对于个人成就德性生命和实现自我所指示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文史哲》2017,(4)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儒家伦理体系的纲领。这条箴言揭示了儒家伦理的二维体系结构,即精英伦理与平民伦理,或德性伦理与功利伦理的和谐共生关系。儒家伦理从孔子道德学说的源头即兼顾了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现实主义两个思想维度。孟学传统,尤其是宋明新儒家,无视孔子兼顾义、利的德性伦理主张,将义与利、理与欲视作善与恶的对立,否定逐利伦理的正当性,从而滑向道德理想主义的极端。这种绝对主义的精英德性伦理虽然提升了儒家的道德境界,但因其忽视了儒家原有的平民伦理或有限度的功利伦理,致其在高扬道德人文精神的同时,实际上失落了儒家对于"小人"或世俗社会的道德人文关怀。故这只是儒家伦理学说体系沿一个维度的偏重发展。相比之下,荀子从自然人性出发,主张"义利两有"、"以义制利",才是真正继承孔子伦理精神者。荀学传统通过道德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联姻,在道义论体系下为儒家保留了功利论的学脉。这种圆融的二维结构体系,符合现代社会理性主义的伦理选择,因此比只讲道义论的孟学理学伦理更能够适应中国社会伦理的现代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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