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近代以来土地制度发生了多次剧烈变迁,但地权流转却始终遵循着一种未变机制,即土地所有权的不完全转移。史学研究强调中国与西方个体化的权利观不同,中国产权的基本单位是“家”,土地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祖产。以埃里克森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研究强调这种复杂地权结构使中国近代落后,也使当下经济发展受阻,只有个体性产权明晰的“简明地权”方能使中国跳出发展的陷阱。本研究在检视这两种研究基础上,分析了土地产权不完全转移的社会基础,并提出当下中国土地产权的主要困境是“同地不同权”,即同样的土地占有者身份不同则所拥有的权利完全不同。只有在身份与产权的对应关系中才能准确地把握中国当下产权变革的进路。  相似文献   

2.
庄维民 《东岳论丛》2012,(3):190-191
<正>明清以来,中国传统地权形态的发育及其交易形式的多样化,使土地流转趋向活跃,促进了生产要素的组合和优化配置。当前,"三农"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更深层面的学理探求和历史追索就成为学术界不容回避的研究课题,众多学科和学者纷纷关注传统乡村地权,将其置于历史进程中加以重新审视。不过,学界对传统中国农村地权分配和地权交易的研究多集中于民国时期和前近代社会。近些年的研究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农地制度的弊端,多集中于提出各种农地制度理论模式的预设。至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流转和交易问题的研究却尚未有专门的探讨。令人欣喜的是,湖北社会科学院张静新著《建国初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乡村地权市场探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一书独辟蹊径,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相似文献   

3.
农民地权诉求的表达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地权制度方案截然对立,却都宣称维护了农民地权,且都有相应的经验材料作为支持.因为具体经验材料在农民地权诉求的整体表达结构中位置不同.在农民地权诉求的表达结构中,扩大地权方面存在城郊农民与大田农民的对立,稳定地权方面存在上访农民与普通农民的对立,套现地权方面存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对立.只有深刻把握农民地权诉求的表达结构,才能真正把握农民的地权诉求.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5,(7):158-164
与关内相比,清代中前期东北地区的地权关系比较特殊,除少量为私有,多为官有和国有土地,私有部分又以旗地为主。这种特殊的地权关系加之清政府"旗民不交产"的政策,使关内人民很难来此获得土地,致使移民进展缓慢,东北地区的社会经济也因此长期落后于关内。但随着关内人口的激增,移民日渐增多,又对这种地权关系不断进行侵蚀。迨及近代,东北地区外患日益加剧,统治者不得不放弃原有政策,允许乃至鼓励移民,地权关系因而发生根本性变动。劳动力和土地两大生产要素的充分有效结合,促进了东北地区快速开发与发展。因此,东北地区特殊的地权关系及其变动,是影响清代东三省移民和移民社会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清代东北地区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5.
权利保护的经济理论认为,在权利转让方式中蕴含着权利保护的经济逻辑,权利转让是联系个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纽带,因此,个体权利的保护应该在社会整体的最优目标中来考察。通过对中国转型期地权流转的考察发现,中国的土地产权是一种没有防护的权利,权利的内在缺陷是导致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和土地财政膨胀的主要根源。  相似文献   

6.
传统中国社会土地产权结构特征:比较视野的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中国社会的土地产权结构具有自身的制度特征.从中西方土地制度发展路径比较的视野观察和探讨传统中国土地产权结构特征可看出,中国土地产权结构特征在于国家所有权的至高无上和地权的不稳定.尽管中国传统土地产权结构特征带来了某些方面的负面影响,但这并不是全部的影响.事实上,中国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着人类经济发展的先进水平,在一个农业文明的社会中,土地制度对于先进经济水平的维持和促进作用似乎不容被忽视.  相似文献   

7.
董建波 《浙江社会科学》2023,(6):149-155+161
20世纪上半期,地权变更造成土地所有权在业户之间的频繁转移。受分家析产及土地继承关系的制约,地权配置结构呈现出一定的延续性,而比重较高的公堂土地因其配置不均,也对地权结构产生了直接影响。土地产权既没有向富农阶层单向集中,导致更为严重的贫富分化,也未明显转向中农阶层,引发整个社会阶层结构的“中农化”。相反,土地产权整体上向贫农阶层倾斜,但由于贫农户数及比重增加,浙江新登社会阶层结构出现“贫农化”趋势。同时,由于户均土地面积下降,贫农阶层趋于“穷困化”。  相似文献   

8.
民国时期东北乡村的地权既有官地到民地的转化,还有民地所属权转换中土地由集中到分散的发展态势。伴随这些转变的发生,东北乡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都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变动;同时,由于地权变动中伴随着人口的流动,二者之间相互作用并共同作用于东北地区城市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东北地区城市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9.
关于民国时期河南的地权分配情况,有关论著大都语焉不详,间有提及者,估算亦欠确切。本文想对这个重要问题试作探析,也许能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 在旧时代,河南流行“地过千年换百主”的俗谚。在激烈的地权争夺中,有财有势的地主阶级自然独占优越。处于民国时期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个古老的阶级在内部构成上发生了值得注意的变化,孳盛起以下三类新地主,给这三十多年的地权争夺和地权分配带来巨大影响。 1.豪绅地主。辛亥革命之后,河南城乡封建势力利用改朝换代和推行所谓“地方自治”之机,力图在权力和财富的再分配中抢取最大的份额,“向来未得志之廪秀生员及卑鄙不堪之腐败士绅,都打起做官的念头,群起运  相似文献   

10.
有效的农村土地资本化流转依托广义的土地产权结构,而不仅仅是狭义的土地所有权。英美国家的崛起历史表明,就促进土地资本化流转而言,土地所有权的公有或私有属性不是关键,关键是地权的流动性。自由资本主义的英美两国政府在其土地资本化流转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地权构建作用,政府对国内外开放性经济条件的合利利用则使其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既定的土地禀赋限制。社会主义国家更有理由充分发挥政府的地权构建作用。当前我国应着重促进公有产权与农村土地资本化流转市场有机融合,但同时也要认识产权作用的局限性,做好地权构建后的系列制度匹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