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1 毫秒
1.
中国业主自治之路发展坎坷,业主权利常被侵犯而维权之路艰辛。现阶段,强制设立业委会、设立物业纠纷仲裁机构和强化政府对物业的监管和对社区的引导将会极大地提高对业主的保护力度。从各层面赋予业主充分的权利,并畅通权利救济途径.业主自治方能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论业主自治     
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人对小区的物业管理享有自治权,而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业主自治组织法律地位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业主权利与公民意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小艳 《南方论刊》2006,(4):23-24,17
纷纷嚷嚷的业主维权、更换物业公司等关于业主的新闻事件时见报端。这些事件一方面反映出公民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距离公民意识的社会化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在我们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业主权利、公民意识的提出有其特别的含义,笔者尝试从以下几方面论述该观点。。业主,是一个从我国香港传入内地,逐渐被熟悉和接受的概念,顾名思义是物业的主人,即指物业的所有权人。2003年6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物业管理条例》,这是我们国家第一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详细规定了业主权利,该规定可以简单概括…  相似文献   

4.
美国业主自治制度及对中国业主自治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是业主自治的发源地,美国业主自治的产生有其特殊的社会和法律背景,在发展及运作过程中也遇到了自己的问题,但总的来说,美国的业主自治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值得中国借鉴的经验.在推动中国业主自治的发展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借鉴域外经验,取人之长补已之短,或以他人的前车之鉴来避免自己走弯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刘云升 《兰州学刊》2007,(6):121-123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实现业主无偿获取物业公司股权,并由业主作为惟一股东组织和运作物业公司,以达到物业自治的目的,尚存在诸多法律上的难题.无论由开发商投资设立公司,还是业主利用共有公用的物业财产自设物业公司,均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物业股权的设想并不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业主自治属于社会自治与合作治理领域,其内涵可从广义上说明.业主自治领域建构合作机制的必要性,既要从业主自治的多重功能与重大的社会、经济、政治意义方面进行分析,也要从业主自治在实践中存在着各种障碍进行分析.业主自治领域构建合作机制的途径,包括制度规则、合作场域、合作主体角色三个方面的建构.遵循合作机制的建构思路,可以推动业主自治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7.
在城市住宅小区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迭出、纠纷不断,如何更好地化解这三者之间的矛盾也成了各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在业主自治的前提下,政府介入小区管理势在必然,其中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介入前期物业管理、不收前期物业费、建立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等措施来解决当前小区管理的困局,居委会应当成为业主自治的监督机构,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开发商退出物业公司的机制,重组后的物业公司由政府参股.  相似文献   

8.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现状、成因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是伴随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而出现的新兴社会现象.现阶段社区物业纠纷和业主维权事件日益增多,矛盾和冲突呈升级态势,所涉及的公共问题亦日趋复杂.住房产权体制变革、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房地产开发商的侵权、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低下、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一些行政人员的腐败行为、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欠缺、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是导致社区业主维权事件频发的系统因素,这迫切需要对基层党和政府进行角色定位,加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公共治理.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六章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涉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这类业主自治机构的条款共计三条,即第75条、第78条和第83条。这些条文的显形上看,并没有明确规定诸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这类业主自治机构的法律地位问题。可否认为,国务院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这类业主自治机构法律地位的争议将延续下去?本文通过对《物权法》第75条、第78条和第83条的解读,认为以业主委员会为代表的业主自治机构法律地位问题,在《物权法》中已得以解决,即它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社团组织。  相似文献   

10.
陈开花 《理论界》2004,(4):103-104,112
我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正处于起步阶段,人们在关注业主权利的同时,忽略了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住房制度的改革导致实践中产生了大量使用公房的非业主使用人,在政府即将退出物业管理产业并引导和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过程中,他们和一般的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将处于何种法律地位,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业主权及物业管理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物业管理纠纷的增多,"维护业主权"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在现行的《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业主权都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立法上的这一缺陷,导致实践中业主权与物业管理权之间产生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冲突。对此,我国应尽快完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将业主权法律化,构建业主权和物业管理权之间的和谐体制。  相似文献   

12.
王德福 《江汉论坛》2024,(2):136-144
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业主自治给城市社区治理带来了重大挑战,其效果直接关系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秩序稳定。业主自治本质上是业主通过合作实现小区公共事务治理的过程,其实践却陷入多重困境之中。业主构成的陌生人社会,无法内生出有效的选择性激励,反而易出现社会激励的严重不对称,这是业主自发合作难以达成的内在根由。破解业主自治困境,最现实的路径是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催化作用。通过组织催化合作,可望实现基层组织对业主自治事务的有限介入和有效支持,最终激活业主的主体性,促成业主自治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13.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一方为物业服务公司,而另一方的主体资格问题,实践做法和学理观点不一.业主大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缺乏明确规定;全体业主的方式则难以操作,通过授权业委会,易出现瑕疵,不能真正体现业主真实意思,前者均? 存在一定缺陷.而业主管理团体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通过规范登记和财产责任范围使其主体适格化.  相似文献   

14.
我国学界对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争议很大.理想化模式认为,业主团体应为法人;实证法模式认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是民事主体,不享有诉讼主体资格.这两种观点均值得商榷,从现实需要和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法律应赋予业主团体民事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享有当事人权利.  相似文献   

15.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缺失与权利越位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忽视从财产法的角度界定物业管理的价值。业主如何深度参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因权责不明而怠于履行其义务等问题有望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得到合理解决;在立法上还应科学界定小区共有部分的层次,以明确各方权责;同时以公共资金作为业主之间的利益连接点,使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相似文献   

16.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是伴随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而出现的新兴社会现象.现阶段.社区业主维权动机日渐多元,经济权益性维权、自治权利性维权、政治权利性维权相互渗透、依次递进;维权方式方法日益多样和专业,主要有行政式维权、司法式维权、技术式维权、商业式维权、职业式维权、政治参与式维权等;维权主体的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个体自发式维权、群体自觉式维权及团体组织化维权层级递进,维权活动政治化趋势初显端倪.  相似文献   

1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所有权的性质。为了实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合作与和谐,法律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体资格、所有权客体以及所有权的界分作出限制,并以自治组织即业主委员会的形式促进权利主体的成员权合作,共同协理因共有建筑物而生的权利性公共事务。  相似文献   

18.
刍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房地产业的发展催生了业主委员会这一新事物的出现,但我国目前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尚存在不同认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法人,也不属于其他组织即非法人组织。但为了保障各项物业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不改变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赋予业主委员会以诉讼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9.
李晓艳 《理论界》2009,(6):212-213
目前我国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严重影响其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极有必要重构业主委员会制度,这是构建和谐社区的现实需求.本文首先指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缺陷所在,然后论述了应该树立的物业管理新观念,最后从四个方面提出重构业主委员会制度的设想,即增强业主自治意识、健全监督机制、平衡职权责、明确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20.
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组成部分。业主的共同权益要得到切实维护,必须确保业主共同权益侵害者受到追究。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行使诉权追究业主共同权益侵害者责任的主体,是最为现实和可行的选择,为此需要建立相关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正确行使诉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