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附加刑,与其他刑罚相比有其特征:以剥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为内容;适用于严重犯罪;附加重刑适用;实行以必并制为主、得并制为辅的制度。在具体适用时应当确定没收财产的范围、数额;正确处理与罚金刑的选择适用;在危害国家安全罪中正确适用没收财产刑以及清偿正当债务。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下,生态环境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及生态和谐,作为规制生态环境犯罪的最后法律保障,刑法制度仍有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完善刑法,如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增设危险犯,扩大财产刑的适用等,注重刑法与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协调性,以适应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3.
古代东方的死刑既是那时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刑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 ,它可被分为简单型和复杂型、单罚型和连罚型、单一型和复合型等三大类。古代东方死刑主要适用于严重侵害王权、严重触犯神权、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家庭伦理和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等一些重大的犯罪。它的执行与死刑审核程序 ,行刑时间和方式 ,以及赎刑和赦免等都相关。残酷性、复杂性和和法外性是古代东方死刑的三个重要侧面。形成这些侧面的原因众多 ,但其中与那时的专制统治关系特别密切 ,不可忽略这一点  相似文献   

4.
现行刑法在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但还有必要加以完善:应进一步规范所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明确和加强对公民不动产的保护,明确规范对公民无形财产及财产性利益的保护;应将公民合法财产提升到与公有财产同等保护的地位;应进一步规范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手段,严格限制财产犯罪适应死刑,严格规范财产刑的适用,并加强对被害人财产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中“未成年人”的界定相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种类也大多相同。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之差异表现为: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不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种类有一些不同;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量刑制度不同;在个别犯罪上对未成年人设置的刑罚不同等。通过比较得出对完善我国大陆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的启示是:调整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在刑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增设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量刑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郭纹静 《理论界》2011,(1):64-66
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越来越被重视。刑法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和机能使得它能够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所作为,但是对环境的保护不能过于依赖和迷信刑法,还要兼顾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环境的保护要坚持惩治犯罪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基于环境犯罪的特点,对环境犯罪的惩罚要坚持财产刑至上的原则,并可以引入非刑罚措施。对环境犯罪应引入严格责任归责原则,但同时要严格限制该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 ,金融犯罪案件呈现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案情重大、危害严重等特点 ,司法机关办案的难度由此增大 ,遇到许多适用刑法方面的新问题。对这些新问题予以研讨 ,实属当务之急。关于金融犯罪的数额标准犯罪数额作为衡量金融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标志 ,是金融犯罪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 ,对金融犯罪适用刑法的前提条件之一 ,即是确定参照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目前 ,在金融犯罪的数额标准上存在的问题是 :对具体数额标准没有明确、系统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 ,刑法对某些金融犯罪规定以“数额较大”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8.
风险社会视阈下,环境犯罪影响人类的未来,环境刑法呈现预防走向,环境法益逐渐朝独立化方向发展,危险犯立法呈现扩张趋势,严格责任不断被引入刑事立法。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模式的方向,应逐步调整单一的刑法典立法模式,建立以刑法典为主、环境单行刑法为辅的环境犯罪立法模式;新型环境风险使现有的罪名设置应对乏力,应不断完善环境犯罪罪名体系,合理增设环境犯罪危险犯,扩大严格责任的适用;在环境刑法的刑罚方面,逐步完善自由刑、丰富资格刑的种类,加大财产刑的幅度。  相似文献   

9.
绑架罪是修订后的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新罪,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犯罪之一,与本罪相关的一些问题值得探讨。本文对绑架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犯罪目的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并针对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对绑架犯罪适用法定刑准确量刑难问题,指出刑法对绑架罪法定刑规定的不合理之处,提出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10.
为进一步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全面废除女性犯罪适用死刑的设想据此提上日程。该设想主要依据在于:我国刑法自古就有宽待女性的传统;即使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也有不少废除了对女性犯罪的死刑;结合女性犯罪自身的特点与刑罚的目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没有必要对女性罪犯适用死刑;通过对我国刑法中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这一规定进行目的性解释,将全体女性排除在死刑适用对象之外也符合限制死刑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11.
肃奸、惩奸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重要政治活动之一;战后,惩奸作为战争遗留问题,其意义不仅在于惩戒邪恶与民族气节之保持,亦关系政府威信树立与民心向背。战后政治态势与舆论监督、经济利益共同促使国民政府将惩奸工作纳入政治进程。其对汉奸的惩处主要包括刑罚与财产没收两种途径。汉奸犯罪特殊性决定惩奸中财产刑运用既不同于普通刑法上之一般没收,亦与特别没收存有差异。国民政府惩奸中对刑法财产刑的借用与适度调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律使用问题,但囿于实践中存有瑕疵,亦引起社会各界非议,进而影响最终惩奸效果。  相似文献   

12.
论单位犯罪微罪不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无疑为打击单位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但是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单位犯罪微罪不诉问题上并没有完全契合,导致刑事司法实务中对单位犯罪微罪不诉的理解与适用产生严重分歧.明确并建立单位犯罪微罪不诉制度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相关制度的设计应包括单位犯罪微罪不诉的条件,对犯罪单位本身和内部直接责任人员可部分起诉、部分微罪不诉,以及微罪不诉的效力及不诉后的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基层人民法院在经济犯罪适用财产刑中,如何做到罚当其罪,量刑相当,是我们司法审判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从经济犯罪财产刑适用的正当性出发,结合审判实践,探讨了经济犯罪中既有自由刑又有附加财产刑的刑罚适用,如何适用罚金刑及数额问题及财产刑的并罚问题,并提出在经济犯罪审判实践中适用财产刑的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4.
20世纪80年代末,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大陆开始出现。我国《刑法》29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了规定。根据有组织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的"反黑法",从立法上细化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增加财产刑及对"保护伞"现象作了界定。  相似文献   

15.
近些年来,有关新型毒品犯罪的量刑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原因在于新刑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一些地方出台了司法指导性文件对新型毒品犯罪定罪量刑尤其是量刑的数量标准进行规范。新型毒品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从刑法角度看应当说没有可争议之处,关键是司法适用中如何进行解释,对此,当前方兴未艾的法律适用方法研究可以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刑法的立法规定模式,属于技术性问题。而中国刑法立法规定的重刑过多,与立法规定模式有重要的关系。从中国刑法立法的死刑过多、法定最高刑与最低刑过高、财产刑的广泛并科等方面,可得出我国刑法重刑倾向的结论。立法技术的缺陷,是导致我国立法重刑化的主要原因。遏制重刑的努力,可至少从改变不同罪刑阶段法定刑的衔接式规定方式、改变自由刑的行刑裁量无限制对死刑的压力、改变以并科为主的财产刑导致的刑罚趋重倾向等技术性措施入手,以达致中国刑事立法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处遇——刑事政策视域下的学理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处遇是我国刑法适用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主体身份,产生了与之相对称的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理念,并在刑事立法和刑事解释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中学理解释在弘扬该刑事政策的基础上,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处遇上倡导:对刑法典第17条第2款的解释和适用,应坚守行为说+罪名说的限定方式;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处遇上,预防是刑罚适用的正当化依据,应从刑罚种类的限制性适用、刑罚裁量制度的扩张性适用及刑事和解等方面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18.
没收财产刑执行难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刑事司法的严重问题,非进行立法修改不足以解决之。因此,应在刑法总则中专门规定对于刑法分则规定必须判处没收财产而本人确无财产的犯罪分子不判处没收财产,但须在刑满释放后提供若干时间的公益劳动;在刑事诉讼法中增设侦查机关应当调查可能被判处财产刑的被告人的财产状况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规定,同时设置比较完备的有关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构、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罚金刑是财产刑中最为广泛适用的刑罚。我国 1997年修订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正确执行刑法关于罚金的规定 ,依法准确、及时地对被告人适用罚金 ,充分发挥罚金的特殊功效 ,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 ,特别是对遏制经济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郝建设  刘亮 《理论界》2002,(6):66-67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规定上,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这是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还处在生长发育之中,他们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规定了两条重要原则:一是从宽处罚的原则;二是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以下我们根据这两条原则米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的刑罚体系,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附加刑:罚金,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