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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正从法治的立法时代迈向司法时代。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法治的基本要素包括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保障法律的正确施行。法律规范是法学研究的核心,也是司法裁判的基础。针对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现状,我国现有理论对民法规范本身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民法规范的性质、类型尚未形成共识,对违反强行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界定混乱,由此影响了司法适用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强化民法规范的研究,合理厘清民法裁判规范的地位与类型,注重民法规范方法论的研究,正确把握公法规范对民法规范的影响,这对我国民法理论研究与司法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文化中原本就没有认真对待规则的司法意识,而中国的法治建设自从开始时就隐含着危机。这主要表现在能动主义司法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初期就成了不自觉的司法意识形态,这对我国法治建设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瑕疵行政行为司法规制在当下存在司法认定的标准确定难、司法规制的方式确定难、司法建议的贯彻落实跟踪难等诸多瓶颈。司法规制和监督的力度欠缺,易引起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且有损法律的统一适用。走出瑕疵行政行为司法规制困境在于培养法治思维、构建瑕疵行政行为认定的实质标准、健全瑕疵行政行为的裁判体系、推进适法统一、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法治状况日益改善 ,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行政法治促进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这主要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及法律监督等环节上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一起刑事和解案例分析为切入,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法律工作者在司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现代法治建设中,大量移植的法律在本土化过程中产生了不适应。因此,在司法的过程中“书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之间产生了差距,从而导致了司法的堕距。在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建设中,我们应当立足本国的国情,在国家法制定的时候充分观照民间法的价值,并肯定民间法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允许司法人员适当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法治中国化建设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转型社会的司法需求、机械司法的现实局限、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使得能动司法在我国成为必然与必要.然而,如何实现能动与克制的均衡、法治与民意的统一、程序与实体的兼顾是能动司法必须面对的理论困境与现实难题.我国司法权威缺失、审判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尚未建立、法官素质不尽理想等制约因素使得上述问题更加突出.建立健全柔性裁判机制、诉讼内调解机制、司法文书制度、案例指导制度是解决该问题的实践进路.  相似文献   

7.
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艳 《理论界》2009,(2):75-76
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必要保障.我国的农村法治建设仍然存在农民法律意识落后,农村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监督救济不力,司法不公正等问题.为了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应全面贯彻法治原则,在培育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基础上加快农村立法建设,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的冲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的法治现代化面临着现实的困境,这个困境表现为大量被制定的、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法律在现实中并没有被真正得到尊重和遵守,法律形同虚设。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是我们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在重视法治的制度建设的同时没有能相应地重视法治的道德文化、心理基础的建设,在中国社会仍然具有深厚基础的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有着根本的对立和冲突,这种冲突表现为心性层面、制度层面、世俗层面三个方面。要解决困境,必须彻底批判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建立以权利、自由、平等、人道为核心的新伦理。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及其制度优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璨 《江淮论坛》2015,(2):105-108
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指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法律监督。我国尚未确立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法律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确立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制度奠定了政治基础。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将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发挥独特的制度优势: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有助于健全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体系;能有效填补行政法制监督传统机制的不足;有助于摆脱司法审判困局,缓解行政审判机关的压力,畅通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程序衔接。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6,(4):177-183
司法话语权是针对法院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各主体所拥有的言说行为权。司法话语权是类似于"法权"的权利与权力的统一体。当前我国司法话语权的语境还有不完善之处,法律适用受到来自内外非法律因素的诸多牵制,司法的法律属性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目标下,必须基于交往理性建构政治合法性与法律合法性两者之间互为主体性的良性互动,健全司法话语权的法律保障机制、表达保障机制、参与保障机制、协商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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