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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婚姻习惯法的结婚规则中有早婚、姑舅表婚的习俗和按民族仪式代替婚姻登记的传统,这为婚姻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时的权利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也容易导致当事人的权利受损.更为严重的是,生育前不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在家中生产,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上户口时,一些父母为避免因早婚、早育或超生被计生部门罚款而将孩子的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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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婚姻习惯法的结婚规则中有早婚、姑、舅表婚的传统,而结婚仪式上又有按民族传统仪式代替婚姻登记的方式,这就为婚姻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时的权利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更多的是当事人的权利受损。这些特殊地域的婚姻习惯法所带来的法律"盲点",为民事案件当事人权利保护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和"难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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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设立人民法庭,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为民、便民的重要方式。但通过对乡村典型司法个案考察发现,近年来我国乡村司法存在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小但涉及面广、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导致法官负担较重,部分法官业务素质偏低、不遵守相关诉讼程序甚至违法办案、对法律与习俗之间的冲突处理把握不准,人民陪审员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人民法官形象等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将人民法庭改为小额诉讼和速裁受理法庭,使其向法律审判、调解功能延伸;让优质司法人力资源下乡,以形式正义展现实质正义;对典型司法个案多尽告知义务,突出司法文书的宣教功能;让当事人选择便利的案件管辖地,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力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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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黔东南民族习惯法中有许多特殊的规则,如家中发生"不好"的事情时就要"扫家",借此达到驱邪、避晦的目的,有的司法机关就以此寻求疑难刑事案件的突破."看米"则是苗族民众请鬼师看病或占卜的一种方式,通过鬼师"看米"达到祛除疾病的目的.同时,在传统的苗族村落社会内部,民众对于"蛊"讳莫如深,一些不法之徒就利用民众对"蛊"的恐慌心理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这些都对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严重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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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是苗侗少数民族聚集区,苗族人口占多数.新中国成立以前封闭的自然环境使苗族长期与外界隔绝,逐渐形成了苗族独具特色的婚姻习惯法文化.改革开放初期,苗侗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外界差距较大,为了改变自身经济状况,不少少数民族群众选择外出务工.打工潮的兴起破坏了原有婚姻习惯法存在的地缘环境,导致黔东南地区婚姻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来尚可通过早婚、早育、民族内婚等方式得以维系的婚姻圈,随着打工经济兴起,晚婚、晚育和因经济因素引起的女性人口外流,一部分家庭贫困、自身条件较差、缺少劳动技能的男性出现了婚姻难的问题.近年来随着黔东南州苗侗地区经济增速加快,又吸引了大量外出人员返乡和外来人员入黔创业、就业.前后两种经济的明显变化都对原有的婚姻习惯法带来了新的冲击,以致少数民族村寨的婚姻呈现出竞争与冲突并存的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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