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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主流法治概念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制之外,更强调对道德价值的追求.但对于“认知”却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这就为法治理想的实现埋下风险.故而,本文将对致力于建构追求客观认知的“法律科学”的纯粹法学进行研究,论述纯粹法学中的知性国家观、规范命题和分离命题,为当代中国法治理论的完善作出尝试性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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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主流法治概念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制之外,更强调对道德价值的追求,对于"认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为法治理想的实现埋下风险。本文对承担客观认知功能的规范法学进行研究,论证规范法学对因果性解释与规范性解释的区分、对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的区分、对规范性之生成的研究,以为当代中国法治理论的完善作出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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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静姝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0(5):64-70
凯尔森的基础规范理论在政治、法律、道德等社会科学领域引发持续的关注热潮。文章将对该理论中的若干重要谜题进行讨论,包括:基础规范作为实现从“是”到“应当”的范畴转换工具、基础规范作为非实证的预设和假说、基础规范作为界定法律秩序和识别规范成员资格的标尺,基础规范作为自然法或准法律实证主义的产物。以研究基础规范理论承担的重要任务和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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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静姝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107-111
法治不仅具有"力"与"德"的维度,也不能欠缺"知"的维度。西方自然法学无疑在"德"上作出了卓越的理论贡献,而在"知"上却多少存在问题,这被纯粹法学大师凯尔森进行了逐一剖析和批判:对因果与归责的混淆,对超验事物进行理解和把握的不可能性,主观性与相对性,以及使得法学和法律沦为政治附庸的意识形态企图和功能。这些批判,对于反思中国传统和当代法学理论及法律实践都具有重要价值,启示我们在注重法治"德"的维度时,也应当用心于"知"的维度,承担科学认知的重任,以免法治沦为意识形态侵蚀下的一场幻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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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静姝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1(2)
新兴权利之"新"不仅意味着新的时空维度和权利(诉求)样态,也意味着对权利法理基础的重新反思。尤其当思考民生权时,既有的经典契约范式由于其可能导致经济上的臣属性和伦理上的对立性,无力负担对民生权的证成功能。而承认范式以主体间关系为基本分析单位,追求个人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自由与伦理的和解,能够为民生权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这对于当代中国民生建设的观念和制度建构极富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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