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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意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2):113-117
我国现行破产法和司法解释对破产管理人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清算组以及具有专业资质的个人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这些机构和个体的数量远远超过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数量,这就必然导致各主体在破产管理事务中处于竞争状态。破产管理事务始终以法律事务为主导,律师事务所以数量众多、专业性强、规范发展和充分准备等独具比较优势,因而应当成为破产管理人的领头羊。 相似文献
2.
赵玉意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3):69-73
管理人制度是新破产法中全新的制度,这注定其还有待完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要严格限制条件,未来管理人的选任应以竞争方式为主,应创设破产基金作为管理人报酬的保障,管理人责任体系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要明确化,要成立一个统一的管理人协会,发挥对管理人的制约功能。 相似文献
3.
CISG第44条这一通知例外规则的预设为,发展中国家买方未在合理时间通知货物与合同不符时仍能获得有限救济。该通知例外的发展呈现了司法实践者意志对立法者意志的背离、统一解释与分立解释的冲突以及特殊化与定型化的矛盾。发达国家买方受惠使该例外规则中性化,对"合理的理由"作趋同于"合理时间"的定型化解释以及例外规则对检验阶段是否适用的不一致,表明该规则非正常实施的现实。发展中国家买方应依据立法意志做有理有据的抗争。 相似文献
4.
赵玉意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律师事务所从事破产管理事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执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破产程序,在接管、调查、破产宣告及分配清偿等各阶段按部就班进行。破产管理事务错综复杂,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存在着道德风险、法律风险、利益风险以及人身风险等。因此,风险防范措施方面,律师事务所本身应建立完备的工作记录制度,行业协会应发挥制约功能,法律上对律师事务所等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体系应当完善、科学。此外,保险制度的配套、破产基金的创设以及将其他部门的协助义务法定化也有利于降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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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意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3)
承诺对于合同的成立具有质和量的意义.中国<合同法>在第30条、第31条中把对承诺的判断标准建立在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的定性和划分上,二者发生原则上承诺不生效和原则上承诺生效的结果,看似具体和明确的划分并未使实务操作变得容易,同时还有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合同法鼓励交易的本旨相违背之嫌.相比之下,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207条关于原则上认可承诺有效、补充条款与承诺效力相分离的规定,明显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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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在碳减排体系中的定位——基于美国“碳关税”措施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包含了"国际储备配额"计划,其延续了美国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关于国家划分标准的反对态度。中国在当前气候变化框架中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在该法案中再次受到质疑。为维系实质公平和人的发展权,人均历史累积碳排放量的多少应成为是否强制减排的标准。新兴发展中大国应是中国在全球碳排放减缓体系中确当的定位。该定位既没有回避中国碳排放总量和人均碳排放量攀升的事实,也考虑了中国碳排放减缓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质性影响,最终符合"共同但区别责任"原则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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