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838篇 |
免费 | 15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4篇 |
民族学 | 6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82篇 |
理论方法论 | 22篇 |
综合类 | 706篇 |
社会学 | 22篇 |
统计学 | 5篇 |
出版年
2023年 | 2篇 |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7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9篇 |
2017年 | 9篇 |
2016年 | 15篇 |
2015年 | 11篇 |
2014年 | 40篇 |
2013年 | 36篇 |
2012年 | 54篇 |
2011年 | 66篇 |
2010年 | 50篇 |
2009年 | 52篇 |
2008年 | 50篇 |
2007年 | 72篇 |
2006年 | 72篇 |
2005年 | 58篇 |
2004年 | 70篇 |
2003年 | 55篇 |
2002年 | 47篇 |
2001年 | 41篇 |
2000年 | 16篇 |
1999年 | 6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5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47 毫秒
1.
马志光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1):1-6
2004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持续高涨,给世界经济增长带来了影响,也给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本文以实证研究的方法,描述了国际石油价格高涨的过程,分析了国际石油价格高涨带来的影响,挖掘了国际石油价格高涨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2.
潘攀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23(1):11-15
言语是人们运用语言工具交流思想,交换信息的社会行为,其中包括表达和理解两个基本环节。言语的语言学是行为科学的一部分,它以言语纵横两个结构系统为其研究对象。概括言语行为的一般规律,建立若干行为模式,为人们运用语言提供一套普遍遵循的原则和规则,提高言语交际效果是它的基本任务。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录见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3(3):101-103
合同制度并非私法上的特有制度,公、私法的区分只是从目的、主体或法律关系角度进行,而不是从观念、手段角度进行划分,行政合同与依法行政在理论上是能够得以调和的,行政合同的存在是合理的,并在此认识的基础上讨论了行政合同的概念、性质及救济。 相似文献
4.
高宇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4,32(6):37-40
保险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区别在于,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利益为重心来配置合同利益的。被保险人在合同权利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该种机制是通过被保险人行使同意权来实现的。设置被保险人同意权的目的在于实现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决定的客观化以及对被保险人人格权的尊重。被保险人同意权的行使系单方行为,包括事前的同意与事后的同意,在保险法上须以要式方式为之。我国现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疏漏,应进行相应修正。 相似文献
5.
电子资金划拨正以其高效率低成本的巨大优势,逐渐取代票据等传统的支付方式,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这种新的支付方式的出现,也促成了以它为调整对象的电子资金划拨法的产生与发展。本文尝试对这一正在形成中的法律进行探讨,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对此的重视与研究,从而对我国在进行相关立法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李同辉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74-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溯及力问题作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性规定,这是我国刑法向科学化、民主化方向发展的重要表现,然而刑法在其动态运行中又产生了中间时法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中间时法的产生及其机理的分析,并结合中间时法在我国实践中的作用,探讨了刑法对中间时法效力亟待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卢伟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115-122
汉英“祝颂”言语行为及“祝颂语”在词汇、句法、语体、语境、话语结构和文化背景等方面均存在共性与差异。实施“祝颂”言语行为时常出现“语用语言失误”和“社交语用失误” ,其根源在于文化差异 ,即英美文化的基督教信仰、个体主义、自我价值和汉文化的贬己尊人等传统观念之间的差异。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是仲裁法的重要渊源 ,完善仲裁法律体系 ,不仅需要对仲裁法本身进行修改和完善 ,而且还应对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当前,物权行为理论有三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1)概念上,登记或交付应为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法定的登记或交付方式是为对物权行为效力予以干预和评价,而法律行为成立采自由主义,所以登记或交付应为其生效要件。(2)性质上,物权行为应为独立的法律行为。物权行为中存在着独立的、客观的意思表示,故可以并应适用法律行为的一系列规则。(3)关于物权行为的有因性或无因性,本文主张物权行为应采有因性,这样才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观念。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有因性并存并不矛盾,物权行为无因性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可由公示公信原则代替,而公示公信原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并无实质联系。 相似文献
10.
王焜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4,25(4):54-58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决定了区分原则的必然存在.区分原则,不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而是引起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与原因行为即债权行为的区分.区分原则无论在理论或实践上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在即将通过的物权法中,应确立区分原则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