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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浅议清代民间调处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谦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4)
民间调处作为清代解决社会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无论官府还是普通民众都对其十分依赖,大量社会纠纷都会通过寻求民间调处方式得到解决。通过运用司法档案、契约等文献对清代民间调处制度的分析,可以看到清代民间调处制度已经逐渐得到发展、完善,已初步具有调处主体类型化、调处运行机制制度化、调处依据多元化的特征。清代民间调处制度具有的这些特征使得民间调处在清代社会纠纷化解中扮演了更为重要与有效的角色。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 ,“除免比徒”被不少论著视为唐律对于官员犯罪所适用的以官职抵当徒、流刑的制度。但通过对除免制度和除免比徒的分析 ,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唐律原义的。实际上“除免比徒”并不是为应予除免的官员设立的制度 ,而是为诬告或枉断官员使其获罪被免去官爵之人设立的 ,以解决除免附加刑的反坐刑期问题 相似文献
13.
胡谦盈 《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1,(2):57-60
科普、教学工作的特点是传授已知知识,而科学的本质在于创新,二者是有原则区别的。创新是产生尚不存在的科学新知识,已经知道的事情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所以我们在思想和实践上必须明确和坚持以下原则立场和思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