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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创新:功能、价值与理论框架——基于新制度主义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政治学史上,政制研究不仅是绵延已久的传统,而且是传统政治科学研究的中心。政制研究在经历了行为主义时代被边缘化之后,随着当代新制度主义的崛起又得到回归与复兴,而重新回到中心位置。新制度主义为政制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本文对新制度主义语境中政制创新的内涵、理论框架与价值意义做了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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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是一场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同时也是一场意义深远的政制创新运动。辛亥革命在中国政制变迁史上打破了王朝循环的路径"锁定"状态,把中国政制强行拉出了帝制轨道,并尝试创建了近代中国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但是辛亥革命未能有效地完成政治创制,政制创新进程随着共和国政权的旁落而夭折。从当代新制度主义的视角来反思,以同盟会为代表的政制创新行动集团无疑属于当时中国政治舞台上的弱势行动集团,其集团内部普遍存在的集体行动的"搭便车"问题,有效创制所需行动资源的匮乏,意识形态的弱内聚力与整合力,加之作为内在制度的传统政治文化对政制创新的阻滞等,都决定了其无法在旧制度突然崩塌以后的近代中国完成填补权威真空和制度真空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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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关合法性研究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古希腊以降,合法性研究经历了从古典规范主义到韦伯式经验主义的范式演变。哈贝马斯对这两种合法性范式都不甚满意。在检视了这两种范式的发展脉络与缺陷之后,怀着超越古典规范主义和主流经验主义的学术抱负,哈氏提出了合法性理论的第三种范式——“重建性”合法性。在他看来,政治秩序合法性必须以自由平等公民之间的理性反思与辩论商谈为基础。综观哈氏的“重建性”合法性范式,其实质即是一种植根于理性的话语论证过程之中的“程序主义合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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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7(1):5-8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体系。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具有务实、渐进、开放、理性等四个突出特点和优点,正是这四个突出特点成功引领了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持续、增量改革之路,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日趋完善和政治发展的稳健前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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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文明:价值旨归与模式趋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更替,政治文明也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传统到现代的演进历程。如果以17世纪“光荣革命”后宪政制度在英国开始确立为发端的话,现代政治文明已经有300多年的发展历史。这个过程是现代政治文明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过程。总的来看,以宪政民主为核心的现代政治文明具有主权在民、依法治国、开放秩序、权利本位等主要特点;遵奉正义、宽容、人本为价值圭臬;朝着大众化、协商式、治理型的政治模式不断进化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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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制度主义论域中,在旧制度因环境变迁和危机恶化而发生断裂或崩溃的"关键节点"时期,掌控创制主导权、决定政制走向的往往是政治博弈场域中的强势行动集团。1911年的辛亥革命在中国政制变迁史上打破了王朝循环的路径锁定状态,把中国政制强行拉出了帝制轨道,引入宪政共和的探索之路。但是辛亥革命未能有效地确立民主共和、完成现代宪制的路径塑造。究其原因,就在于以同盟会为主体的政制创新行动集团属于当时中国政治舞台上的弱势行动集团,其行动资源的匮乏、组织结构的溃散、意识形态的虚弱,决定了其无法在专制文化积淀深厚的近代中国成功地创建现代宪制、巩固民主共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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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顺应时代潮流和历史发展趋势的现代政治制度,不仅是政治现代化的关键,而且直接关涉到一个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透过百年历史迷雾,寻绎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主线,可以看出,自鸦片战争之后的近代中国政治发展史,即是一部以政制变革为主线的历史。对于近代中国来说,面对中西器技较量背后的政制落差,政治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就在于创建一套以民主法治人权为取向的现代政治制度。围绕此目标,近代中国政治舞台上,掌控政制变革主导权的政治集团先后发起了三次构建现代政治制度的努力,但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反思和总结近代中国政制变革历程的经验教训,不仅可以深化对近代中国政治发展规律的理解,而且对于当代中国政制建设与政治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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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原始社会以外,在任何组织体中都不存在绝对平均分配社会资源的情况。这种社会政治现实在法律中的体现,就是比例平等原则。同样的,比例平等原则也适用于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中的比例平等原则包含了两个要素和一个标准。其中,第一个要素是成员国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二个要素是按成员国对国际组织的贡献和责任来分配一些权利与义务。一个标准则是指公平正义原则,它要求分配的结果有利于实现国际组织的目的与宗旨。由此可见,在国际组织中分配表决权等权利,不应当再去考虑平均分配的问题,而应当符合比例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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