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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72.
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化进程和政府改革催生了非营利性组织,他们作为社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应付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所带来的问题.因此,非营利组织正日益受到政府、公众、企业的重视.文章以宁波市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其数量、形态、结构等要素的基础上,对他们的活动、特征、效能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描述与分析,并得出了初步的结论. 相似文献
73.
当居民成为业主--试论城市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的整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柴小华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18(5):105-110
从城市住宅私有化的基本事实出发,探讨了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前提、基础,分析了居民委员会行政化现象及其产生背景,着重论述了业主组织的地位作用.对业主维权现象的普遍性、业主与居民身份的局限性、物业使用人参与社区自治的权利限制、房产所有权与居住使用权关系、群众性自治的内涵等作了剖析.力求发现蕴藏其中的城市基层社会自治的原动力和自治组织构建的深层逻辑;并以此论证了居民大会居委会与业主大会业委会两者的共同性,指出了两者合二为一的必要性、可能性及所包含的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价值. 相似文献
74.
论行政问责制的柔性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周亚越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18(5):89-94
我国实施行政问责制的方向已经明确,但实施行政问责制不仅需要相应的法规、规章等刚性机制约束,也需要行政问责文化柔性机制的约束。行政问责文化对于强化官员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对于弥补刚性问责制度的“盲区”、对于培养现代民主社会的“公民意识”和建立现代责任政府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5.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不断更新;加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投资渠道的增多,家庭财产结构也较之前有了较大变化。此外,劳动人口流动加快,涉外婚姻数量增多等新情况的出现,仅仅依靠一元化的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以及简单的概括性的约定财产制来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已难当重任,新的历史时期需要更加灵活的法律制度来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生活的财产分配以及加强国家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促进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76.
论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本文围绕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这一中心 ,运用政治学与行政学的有关原理 ,在阐述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理论根基的基础上 ,分别从丰富民主政治的内涵、推动现代民主政治与公共行政的发展、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以及使公民的政治权利得以有效实现等方面 ,揭示了公民参与政府行政决策所隐含的功能与价值 ,并提出了要使上述功能得到发挥和价值得以实现 ,必须从制度层面、环境层面与思想观念层面 ,创设保障我国目前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具体条件 相似文献
77.
本文从行政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内涵着手,分析探讨了行政法治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更新行政执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是确立正当的行政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78.
姜渊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30(2):223-232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自然区划单独立法,但相关研究只注重其对长江流域环境保护的影响,而忽视了它对自然区划单独立法的指导与借鉴意义。事实上,《长江保护法》对回答环境法治的三个问题提供了重要启迪。这三个问题是:为何自然区划需要单独立法?什么样的自然区划可以单独立法?自然区划法应如何立法?尤其是在强调立法节制的当下,为长江这一自然区划单独立法而不是修正涉及长江环境保护的环境法律,背后更是具有深远的立法考量与丰富的研究价值。以《长江保护法》为素材,对三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不仅有利于《长江保护法》未来的革新与发展,更能为新颁布的《黄河保护法》与《青藏高原保护法》等环境法律提供更为详备的理论支撑,进而最终作用于环境法治的发展与完善。《长江保护法》之所以被制定和颁布,缘于长江等自然区划的环保特殊性与现有法律的普适性存在不洽,并且自然区划的环境法治与环境法律的法域链接存在不洽,导致普适的环境法律无法满足自然区划特殊的环境保护需求,以及环境法治在自然区划上的实施过程与实施效果出现了断裂。自然区划需要单独立法,然而却并非所有的自然区划都需要单独立法,长江流域为自然区划立法提供了一个标准型样范。一方面,长江流域具备地理与人文的特殊性,长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具备环保需求与规制手段的特殊性。另一方面,长江流域跨越多个行政区域,且又是一个完整而聚合的生态系统。因此,只有具有特殊性与广域性的自然区划才会产生与旧有环境法律的上述不洽,才具有单独立法的必要。为了让自然区划法适应于当前环境法律体系,且能更好地发挥其独特的优势与作用,需要将自然区划法置于环境法律体系中的特殊法地位,在法律适用中予以优先适用。并且,自然区划法具有一项不同于现有环境法律的原则——完整性原则。在该原则的指导下,自然区划法需要选择一种与当前环境法律有别的立法模式:确立以地方政府为规制对象,并围绕提升环境质量而非个体规制,赋予地方政府以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9.
随着政治系统的政策调整,中国的社会结构开始了实质性的转型,在20多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渐形成了多元化和不平等等特征。政治系统必须适应社会结构的转型,积极地对政治结构做出相应的调适,进一步推动社会结构的合理转型,以形成政治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