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向春华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111-118
对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给付问题,应当基于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模式,明确公法规范在私法上的效力,承认社会权损害的公法救济与私法救济的兼容性、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用人单位侵权之债的包容性。依效率和公平原则界定工伤保险基金给付义务、依过错责任及激励原则确定用人单位给付义务并调适两者之间的给付边界,从而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给付规则。 相似文献
2.
3.
4.
对特定的人格要素可以进行商业利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究其本质是人格要素及其蕴涵的影响力所产生,此种利益应属于主体自身享有.基于人格和人格权的非财产属性,此种附着于人格要素的经济利益应当纳入财产权的保护范围,此谓人格信息财产权.此种权利与人格权一起为人格要素提供了并行不悖的双重保护. 相似文献
5.
6.
《民法通则》的制定过程充满各种曲折、争议,作为组织者的彭真,一方面要从整体上制定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另一方面也要平衡各种利益、需求以及不同观点。在立法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发扬民主、与中央保持一致、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是几个重要的立法经验。这些立法经验对今天的立法工作仍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向春华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4):41-45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十四五”期间以及未来重点建设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而筹资则是长期护理制度建立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各地试点制度在筹资对象、筹资来源、筹资方式、筹资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也存在不少问题。宜在“公平性”“互助共济、责任共担”“激励性”“基本保障与多层次保障体系”“便携性”原则的指引下,建立完善的筹资规则体系。将筹资对象扩展至特殊群体之外的所有人,合理分配筹资主体的筹资义务;采行比例筹资模式,以“以收定支”准则合理确定筹资标准;以“强制性”和“半强制性”为主解决覆盖与筹资准入问题。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