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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张勇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5):157-168
随着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个人敏感信息,所蕴含的个人信息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应当确立风险预防及利益平衡原则以保障个人生物信息安全.在生物信息安全法律领域,我国现有的私法和公法保护模式都难以实现体系化保护.我国应以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综合性立法为契机,通过相关行政法与刑法的衔接协调,构建个人生物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32.
近年来,企业合规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当前对于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探讨,呈现出研究视角片面化、碎片化的固有局限,亟需以更具整体性特征的预防性司法理念为视角,对制度运行的理论基础进行理性追问,剖析面临的多维困境。基于预防性司法理念所蕴含的社会本位和事前积极预防特征,刑事立法与司法当以制度本体的合规化再造为要旨,在适用范围上祛除涉企案件类型限制,在考验期限上延长合规建设时间跨度,在监控主体上构建合规协同监控体系。同时,以内生议题的统筹性安排为依托,助推刑事司法理念的范式更迭,发挥刑事激励机制的实然功用,明定不同程序之间的顺畅衔接,从而构建出中国式企业犯罪治理模式的基本轮廓。  相似文献   
33.
目前学界对于虚拟财产犯罪问题的研究更侧重于定性,而忽视了数额认定。但事实上,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合理认定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至关重要,数额的合理认定不仅有利于虚拟财产犯罪的妥当量刑,更有助于实现虚拟财产犯罪的准确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有五种:商家定价标准、违法所得数额标准、被害人损失数额标准、鉴定价格标准以及最低金额标准,同一(类)案件中出现不同认定标准的现象十分突出。类型化分析模式遭到逻辑不周延、自相矛盾等诘难。原则-阶段模式存在说理不充分、系统性思考欠缺等不足。要素分析模式具有内容模糊不清、缺乏司法可操作性等缺陷。综合认定模式无法解决在多种认定标准相冲突时司法机关的抉择困境。应当从方法论层面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做以下顺位安排:第一顺位标准包括违法所得数额和被害人实际损失,第二顺位标准包括鉴定价格、交易价格以及商家定价。以顺位模式作为认定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范式,是平衡被害人利益保护和被告人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实现预防犯罪刑罚目的的要求。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做如此顺位安排,不仅可以有效克服既有模式的缺陷,明晰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更能有效规范司...  相似文献   
34.
王梦迪 《理论界》2020,(2):58-65
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一直存在着交叉地带,对交通肇事逃逸的问题如何定性,应抓住三条线索进行判断:一是基于否定说认定合法行为不能作为先行行为引起作为义务;二是承认逃逸具有双重性质,但是都要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基础上才可认定;三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行政管理性质的文件,不宜作为刑事责任认定的直接来源。进一步讲,刑事处罚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应当遵循其谦抑性,在刑事认定时要避免行政违法行为入罪的扩大化。即使不能通过刑罚来消弭行为人造成的后果,还有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手段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35.
情节犯乃我国刑事立法之特色,由于以往规范性不足,长期面临存废之争,但立法不规范并不能成为废除情节犯的充足理由,情节犯在协调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的双重价值方面仍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情节犯立法罪名数量过多过滥,在侵害婚姻家庭犯罪、贿赂犯罪、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侮辱国家犯罪和法定刑不满3年的轻罪中随意性突出。建议从刑法体系化角度入手,采用“总则要素限定+例示情节犯”的模式予以修正,注重罪名体系的构建,统筹协调相关罪名的情节犯立法。  相似文献   
36.
土地征收的法学研究需要向司法治理拓展。在司法治理中的土地征收主要体现为三重维度的程序性证据逻辑:行政机关土地征收的过程理性、规则之治的调适之道和内卷化的证据治理。在证据逻辑中构建和完善的土地保护应对机制,包括构建土地保护全社会程序约束机制,强调环境行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构建涉及土地行政案件的专家辅助人证据制度,完善涉及土地行政案件的第三方鉴定证据机制,明晰红线范围事实认定的措施和证据标准。  相似文献   
37.
民事侵权的欺诈与刑事诈骗在类型上具有对应关系,实务中对于涉及欺诈行为的案件,应当进行体系性审查。严格遵循对诈骗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判断,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违法数额标准说”契合我国定罪+定量的立法模式,但可能会导向唯结果论的弊端;“非法占有目的说”具有合理性,但将其作为罪界划分的标准,需要面临系统性的解释工作,并防止要素审查顺位的僭越。基于对诈骗罪定式结构的考察,采取“行为限缩路径”,分别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欺骗效果三方面检验欺骗行为的可罚性。按照层级式的判断逻辑,对欺诈类型的案件进行检验,可以有效避免经济纠纷的刑事化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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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本罪犯罪构成,加强了刑法规范,从立法上正式扩大了入罪条件范围,弥补了刑法面对重大疫情时严重缺位的不足.该立法转变也提示解释者应对本罪的规范构造重新进行解读,鉴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刑事规制的必要性,应采取积极主义刑法观.在风险刑法视野下加强本罪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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