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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622.
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有效合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已有研究表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存在策略性特征,但尚未厘清达成合作的基本条件与形成机制。组织学理论普遍强调,组织间有关合作议题信息知觉的清晰性以及行为意向的一致性共同构成的“共识性认知”是实现合作目标的前提。温州市苍南县政府与当地印刷包装行业协会、印刷企业合作治理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相关实践证明了上述理论推断。达成有效合作治理的条件在于,多元主体根据组织间有关合作议题的认知结果,自觉实现组织间规范结构和行为结构彼此嵌合、相互支撑。作为治理目标的利益相关方,合作行动过程中的多元主体通过秩序构建、意向生成、优势整合与行动调节四个机制,最终形成信息互通、知识互享、情感互融、行动互补、价值互惠的治理共同体。  相似文献   
623.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的在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缓解农户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对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社会生活带来了深刻变革,并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经济发展对效率和公平产生深远影响,并深刻改变农村家庭收入差距的形成机制。那么,互联网技术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能否缩小农户收入差距?厘清互联网使用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对于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平衡和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文章基于CGSS2015的调研数据,采用再中心化影响函数回归方法(RIF),探究互联网使用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并进一步探讨这种影响在不同情境下的异质性。研究表明:第一,互联网使用能够显著扩大农户收入差距,并且农户受教育程度较高时,互联网使用对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更明显。在经过稳健性检验之后,该结论依然成立。第二,互联网使用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在互联网发展程度较高、社会信任水平较高以及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互联网使用对农户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更显著。第三,进一步分析互联网使用影响农户收入差距的作用过程后发现,高收入农户的互联网使用频率和互联网使用回报率显著高于低收入农户,这是互联网使用扩大农户收入差距的内在机制。与已有研究相比,文章的主要贡献在于:基于互联网普及带来的"数字鸿沟"探讨互联网使用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影响,为理解农户收入差距的扩大提供新的视角,扩展收入差距理论的研究范畴;基于区域差异和制度环境探究互联网使用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异质性影响,为缓解农户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提供新的经验证据和决策依据;从互联网使用的获取差异与回报差异的视角分析互联网使用影响农户收入差距的作用过程,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其内在机制。  相似文献   
624.
625.
为探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幼儿学习品质发展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构建了一个中介模型,重点考察家长媒介干预在二者之间所起中介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限制性干预、照看性干预、教育性主动干预、无目的性干预、幼儿学习品质发展两两显著相关,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能显著预测幼儿学习品质的发展,限制性干预、无目的性干预能显著预测幼儿学习品质的发展;限制性干预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幼儿学习品质发展之间起显著的中介作用。研究结果有利于从社会生态学的视角解释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幼儿学习品质的关系,而且对引导家长合理地干预幼儿媒介的使用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26.
在美国保险法中,惩罚性赔偿责任究竟是否具有可保性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根据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具体形态并结合具体案件来判断,进而决定能否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纳入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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