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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服务”与“VIP特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丽媪 《社会观察(上海)》2006,(7):14-15
前段时间,几乎所有娱乐八卦新闻的头版头条都集中在“天后”王菲生孩子的报道上。人们在对“天后”私人生活备受干扰表示同情之余,一则“被指没资格预订部级产房,王菲入住普通VIP套间”的新闻更让许多人心生感慨:如今连生孩子住医院都要按“资格”分为三六九等!纵观当今社会,“VIP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如“VIP候车室”、“VIP通道”,以及各行各业的“VIP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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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有这样一份略有泛黄的资料:1994年1月3日,时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肖扬在一份律师工作的材料上第一次正式提出建立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法律援助制度是法律面前事实上的人人平等的标志,也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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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给中国发展带来的困惑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 ,在历史上曾经具有积极和进步意义 ,在人类进入全新的社会之后 ,这种积极和进步意义则显得苍白无力 ,因此遭受到批评和否定。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 ,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法治的原则 ,却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同起来。因为这种原则不适合于现代法治建设 ,更不适合于法律实践 ,因此给中国现代化带来很深的影响 ,并由此产生许多困惑。本文试图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出现的历史原因的同时 ,对目前法治建设中的一些困惑问题进行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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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语中有句成语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①,讲的是一位名登的州官为了避名讳,只许百姓管上元节放灯叫放火,而日常点灯不能叫点灯,得改称其他的说法。一方可以“放火”,而另一方却不能点灯,为什么呢?因为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有王法而无民法,长官的意志便是意志,百姓的意愿只能是意愿。历史上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这绝对只是一种统治口号而非实际。因为既然有庶民与王子之分,即便同罪自然也不会同罚,所以也就有了曹操“割发代首”之类的把戏。在西方,同样的不平等也是存在的。一个有趣的例子就是英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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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宇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0(4):56-60
辩诉交易是在美国得到广泛适用的刑事诉讼制度 ,它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具有一定作用。但是我国应以遵循刑法基本原则 ,实现司法公正为首要目标 ,目前不宜引入该制度。辩诉交易与我国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三大基本原则存在冲突 ,不利于保障人权、公正司法和有效矫正罪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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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正是维持社会秩序和民心稳定的基础条件,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一直在不断地探索民主与公正的内在联系与实现方式,主要有:民主公正是社会主义的内在属性、人人平等是民主公正的共同追求、享有权利是民主公正的重要体现、加强法制是民主公正的可靠保障等,这些精辟的论述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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