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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刚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9(3):36-37
本文在介绍新西兰(1993年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规定的基础上指出:其特点是将原属普通法中董事义务成文化,其目的看起来是要脱离普通法,但实际上,在公司法施行中,在对有关公司法的案件处理的过程中,仍然需要靠普通法对董事的义务进一步解释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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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斌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20(2):30-31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具有不同的特点 ,两大法系相互借鉴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我国同样有必要实行判例制度。实行判例制度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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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以儒、法、道家为代表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法律思想,各诸侯国为适应政治经济的变革与发展,在法律制度上也相应地起了变化,其总的特点是以保护私有财产权为中心的成文法在各国陆续出现。新法颁布之后,在各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最终新的法律体系取代了旧的法律制度,从而使中国的法制实现了从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转化,使法律真正成为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并为新兴的封建生产关系建设起到了保障作用,推动了中国历史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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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近代化转型时期,国家制定的成文法与民间社会存在的习惯法并存,共同稳定和规范着社会秩序。在此历史时期产生于四川的规范盐业生产经营的契约,遵循盐业生产经营习惯,规范盐业生产经营秩序,并与国家成文法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形成了一个双向互动的关系,促进了盐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带来了盐业的繁荣。本文从习惯与习惯法解析入手来探讨近现代时期习惯法与成文法的关系,以盐业契约纠纷的解决之具体案例的分析来进行佐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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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判例考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社会科学》2007,(4)
近十年来的古代判例研究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西方概念与中国实际接榫的困难,导致了古今词语对接的错位,表现为将古代的例、条例、案例和判例混同,以及不加分析地将廷行事、决事比、法例和判例完全等同起来。本文采取个案举证的方式,分析了古代判例的构成要素,判例和成文法体系的关系,以及判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变化。可以说,判例在中国古代始终居于辅助的地位,不能和成文法平分秋色。由于它和成文法制度存在原则冲突,还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不过成文法体系对判例既有拒斥的一面,又有吸纳的一面。吸纳的方式是编例。明清时期,通过编例活动,判例被成功改造并纳入法律体系之中,律例实现了一体化。律例一体化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最高形态。而从判例的角度看,融入成文法的过程也是其异化消亡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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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法的出现,是人类追求法律安全价值的努力,近代的法典法是将安全价值追求到底的尝试,历史证伪了成文法万能的思想。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工具被人类所认识,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时期。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解释准则、法律补充规则的功能早已为学者公认,对其能否作为直接裁判依据则存在不同看法。原则的直接司法适用,是更高层次的“依法审判”,是法官在法律秩序框架内的创造性司法。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论证了民法基本原则直接司法适用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了司法过程中法官应遵循的程序作业和实体考量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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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华军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以法、德为代表的民事立法的法典化浪潮席卷全球。法、德两国制定民法典是国家统一。政权稳定、商品经济发达的必然要求。中国的法制构建实际上正是借鉴和继受大陆法系法制,特别是在德国法制的基础上建立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在其体规则和制度上借鉴和吸收英美法系法制的内容,以补充和完美整体法制。本文根据对德国民法典历史的考察以及现实的分析,从而判断出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过程中应采取的方法模式,在借鉴既有的法典的同时,又不能完全照搬,应该形成具有的特色、可实际操作性的民法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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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60-62
判例在我国并不是一种正式法律渊源,在我国也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判例法。然而,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和判例法制度的缺位使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深陷诸多困境之中。应当适时地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尊重法律的权威,最终形成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判例法补充制定法,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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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例是指审判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可以在今后类似刑事案件审理时加以参考、借鉴、甚至遵循的具有典型性或指导性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当今社会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模式应该富于变化。我国是一个传统的成文法国家,一直以来案件的审理依据都是成文法,但从世界各国司法实践看,成文法在具有法典确定性和稳定性的同时,也有明显的单一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等缺陷,英美法系的刑事判例制度所具有的直观性和灵活性却能较好地弥补这些缺陷。从我国的法律传统、现实需要、司法实践和世界法治发展趋势看,单一化的法典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对成文法的有效补充,构建本土化的刑事判例制度在我国势在必行而且已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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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将公司董事义务以成文法形式颁布是英国《公司法》(2006年)最为重要的变化之一,这为英国公司董事义务的司法以及商事实践提供了便利。然而,其董事义务的成文法又非简单地移用判例法的规则。这一成文化(codification,也叫法典化)过程是集上百年积累的法官以及律师智慧,并在相关政府机构的通力协作下英国立法活动一次卓越成就。其成文法不仅巧妙澄清、调和及梳理了判例法规则,同时也为保障判例法在董事义务未来立法上的生命力提供了支持。这一成文化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英国公司法董事义务判例法规从判例法发展到成文法的独特演进路径,为更多公司法与判例法规则的成文化树立了典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