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27篇 |
免费 | 4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34篇 |
劳动科学 | 1篇 |
民族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32篇 |
理论方法论 | 3篇 |
综合类 | 49篇 |
社会学 | 7篇 |
统计学 | 5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3篇 |
2015年 | 6篇 |
2014年 | 6篇 |
2013年 | 2篇 |
2012年 | 8篇 |
2011年 | 13篇 |
2010年 | 10篇 |
2009年 | 11篇 |
2008年 | 11篇 |
2007年 | 4篇 |
2006年 | 1篇 |
2005年 | 4篇 |
2004年 | 7篇 |
2003年 | 8篇 |
2002年 | 8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3篇 |
1999年 | 3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1篇 |
1991年 | 6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5篇 |
1988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3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01.
吴小林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2,12(3):61-62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搞好对高校后勤服务公司承包经营审计工作的经济与社会的双效益的意义重大。审计的主要针对性应向非法或违规经营的弊端与漏洞;能服务于此针对性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形式,尤其是前二项更须加强;承包前的审计和调查考核工作重点是清产核资与合同审查,前者绝对不准虚报盘盈盘亏和损益,后者看有否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充分利用合同执行审查中的主要形式:年终决算审计。 相似文献
102.
继续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得深化改革的中心环节,要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第一轮承包到期的企业要抓紧签订第二轮承包合同,以稳定企业。要继续坚持厂长责任制,执行《企业法》和中央九号文件,充分发挥厂长的中心地位和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积极发展企业集团,推动企业联合和兼并,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要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建立起全面反映职工劳动质量和数量的工资制度,继续完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通过试点,积极稳妥地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企业职工的选用、考核、晋级、奖惩等方面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103.
商城的业主和承包户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承包经营合同,三个 月后,商城被人恶意纵火,承包户一纸诉状将业主告上法庭,称其没 有尽到“保卫责任”,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委屈—— 相似文献
104.
陈剑屏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3)
本文对新中国50年来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历程作了较全面的回顾。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只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才是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业经营体制。文章还对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了展望。 相似文献
105.
陈志杰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1):79-82
目前我国农民权益还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相应的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到位,由此引发的大量社会矛盾,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以对农村土地权利的法理学分析为视角,探讨了保障农民权益的方法。认为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政治手段。 相似文献
106.
近年来,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呈迅猛上升之势,有着深刻的社会和历史背景。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框架结构拉大,道路等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随之土地被大面积征用、征收,土地补偿款日益飙升,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增多的直接原因;其次,近几年我国对农业和农民问题的重视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程度, 相似文献
107.
108.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济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日益发展壮大,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因而制约着农民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09.
110.
武海峰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5):36-37,41
本文以法的形式为基础,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五个层次出发,输理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如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法的缺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法律缺乏体系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地方立法不足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以《宪法》相关规定为指导,积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综合性立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法律体系,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地方性立法,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普法教育,才能够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一个稳定和谐的农村环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