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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物权请求权是否应成为诉讼时效客体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建烨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1):97-99
诉权保护是主体权利的重要内容,对诉权的保护不能是无限的。当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诉权的情况下,即丧失要求国家对该权利进行强制保护的权利。依据法律,只有债权请求权才能成为诉讼时效的客体,将物权请求权完全排斥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之外。围绕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问题展开探讨。依据诉讼时效的一般原理,大部分物权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但从实现诉讼时效制度社会目的的角度出发,认为物权请求权中的恢复原状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类似,应该成为诉讼时效的客体,如果将其排斥在外将危及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42.
张炳生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2)
取得时效是民法物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探讨取得时效的价值功能、构成条件等理论问题,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取得时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3.
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对民事单行法进行"扬弃"的过程。我国民事立法虽受潘德克顿观念影响而继受以德国为主的大陆法系的立法体例,但基于历史惯性、社会现实、体系因应、伦理观念等原因,我国《民法典》的立法体例、物权主体、合同效力、人格权利类型、亲等制度、继承顺位及多数人侵权制度等明显具有守成的一面;而社会变革、交易保护、政策调整、价值协调等因素则决定民法典各编在权利体系、交易与担保规则、未成年利益保护与财产分配、权利保障与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更多的创新。本次民法典编纂的守成与创新,相当程度上系基于我国实践经验,其实用主义的立法态度值得肯定,亦将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之佐证。 相似文献
44.
45.
张凡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7(4):1-6
《民法典》的“物权编”在对《物权法》总体继承的基础上又有所增益,农地经营权的构建、建设用地的规范、居住权的设计等都体现了当代用益物权的价值功能:“利用”、“受益”与“归属”三者的协调统一,其中从利用到单纯的“受益”体现了用益物权财产化的趋向,更加规范的登记确权体系体现了对于权利“归属”的重视。从“地役权”的入律到《民法典》中“居住权”的法律构造,我国用益物权类型正在以一种更加开放与务实的姿态呈现出来,而一些关于增扩物权类型的建议则应置于尊重现实需要、稳定法律关系的角度审慎考虑。 相似文献
46.
47.
海域物权的特定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海宁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85-87
海域的特定性和独立性在内涵上是一致的,合称为海域的特定性,其首要问题是如何确定海域的界限。可从横纵两个角度界定:横向包括内水和领海,其中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的滩涂属于海域;纵向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其中水面包括水面及其上方自然延伸的空间,纵向界定通过海域分层确权解决。 相似文献
48.
49.
近现代民法上,物权与债权的目的性与手段性在发生着更迭与交错,在特定领域存在着债权物权化或者物权债权化的现象,出现了物权与债权在性质上的渗透和融合的趋势,物权与债权区分的相对性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相似文献
50.
金融凭证诈骗罪在司法适用和理论研究上均存在一些争议和难点.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案例,针对金融凭证范围的界定、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等问题,进行研究后发现,"非法占有目的"是金融凭证犯罪的必备条件.而在金融凭证上也包括"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即只要用于金融结算的,而且在其他金融凭证上只要是和刑法的其他条文没有特别规定的或应当包含的均可认作金融凭证.同时,在运用司法推定时,还必须充分保护当事人提出反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