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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高校辅导员工作室拥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突出的时代价值.在向高阶迈进的过程中,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存在着政策支持不到位、评价导向作用发挥不足、内部规范性和约束力弱化、辅导员"自为"激励动力不足等问题.因此,文章立足非正式组织视角,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试图从精准把握建设原则、完善外部支持系统、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发挥评价导向作用等方面,提出高校辅导员工作室构建路径. 相似文献
13.
领导干部"没奔头"集中体现为思想悲观消极、工作敷衍了事、行为任性偏执。领导干部"没奔头"的主要原因在于领导干部个人思想觉悟不高、组织对领导干部缺失关怀、领导干部职业晋升压力过大等。针对"没奔头"领导干部,各级组织部门可以通过增强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关怀、努力拓宽领导干部职业上升渠道、适时适度为领导干部提供挑战性工作等方式加以管理。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调节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治理机制。社会调节作为一股独立的治理力量,为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社会调节中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各行为主体具有不同的功能,能够综合发挥社会调节的优势。我们应从全面理解顶层设计,明晰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边界,重点支持矛盾化解社会组织,推动居民自治四个方面充分发挥社会调节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的现状、特点及原因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64-70
经过30余年的发展演变,我国的有组织犯罪已呈现企业化发展趋势。综合分析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的过程与表现,可以发现有如下主要特征:企业化转型主要表现为有组织犯罪的企业化和合法企业的有组织犯罪化两种模式;企业化的有组织犯罪在组织形式上表现为利用企业或商业组织进行犯罪;企业化的有组织犯罪外部控制能力更强,社会危害性更大;企业化的有组织犯罪行为更具掩饰性,查处难度增大。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犯罪市场化以及由此所必然导致的犯罪组织化是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的根本原因;我国转型期社会环境及制度缺陷是促成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的重要因素;与企业制度的高度相似性为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提供了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6.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9,(2):13-18
随着我国社会组织数量的激增,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社会组织既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其快速发展本身也被当作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政府毫无疑问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也应该主导社会组织的组建。政府过于积极地主导、甚至"操办"社会组织的组建将会违背社会组织发展以及社会治理创新的初衷,也不利于政府自身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府不应该是社会组织组建的主导者,而应该是社会组织形成与发展的引导者。 相似文献
17.
18.
19.
郑文睿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6):78-82
当前对立法程序所形成的“法案的提出、法案的审议、法案的表决和法案的公布”四个显性立法程序的基本共识,不能全面解释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原因在于实践中至少还存在着“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法案的起草、法案的审议、适用解释”四个隐性立法程序。其中的逻辑主线表现为显性立法程序与“组织”相勾连,隐性立法程序与“个人”相勾连。《立法法》条文以“组织”视角所建构的显性立法程序和立法实践以“个人”视角所探寻的隐性立法程序共同构成了立法程序的二元结构。从纯粹立法学问题的解释选择问题着手,所建构的立法程序二元结构,需要在“组织”和“个人”两种视角中循环联动,实现视角的融合,以扩张既有的理论解释力,争取最大限度的接近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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