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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必然要求以及西方世界对中国文化及其文化价值观的关注,必然会带动中国典籍英译的发展。文章以2011年由杨曙辉和杨韵琴夫妇合译的冯梦龙《醒世恒言》译本中“心”字的译法为考察对象,使用文本案例分析与文本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地诠释了译者在跨文化传播视角下的翻译策略,从而为中国典籍英译的最佳实践提供经验与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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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淑玲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3):59-62
对证据属性之相关性与证据证明力之充分性的判定问题,是证据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从逻辑学的视角,探讨证据相关性研究的逻辑步骤、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证据相关性强度的含义及对其判定的逻辑方法,以及证据充分性的逻辑含义、单个证据及证据体系充分性的逻辑判定等问题,以期为证据学研究领域提供一种全新的、严谨的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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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芝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5):99-101
阿克尔洛夫、史宾斯、斯蒂格利茨的贡献是提出了当买方和卖方具有非对称信息时市场运作的理论,这一理论的应用非常广泛,从传统的农业市场到现代的金融市场均有涵盖.证券市场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具有信号传递功能,它对解决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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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是指固定资产利用的有效性和充分性。有效性是指使用的后果,是一种产出的概念;充分性是指使用的进行,是一种投入的概念。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行政工作和事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呈多元化趋势,固定资产运用的好与坏,直接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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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WTO的制度缺陷看我国“入世”的正确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霍布斯规范定理”分析了WTO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接着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层面讨论了WTO难以克服的制度局限性;然后从WTO的制度非中立性分析了我国“入世”抉择的必要性;最后从大国主权的角度论证了我国“入世”抉择的充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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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的证据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砚涛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53-58
本文借鉴刑事及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对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要求作了初浅的探讨。认为证据有客观事实、证据形式和定案证据三个阶段,科学化、法制化的证据制度,要求真实性和合法性是证据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运行所必须达到的结果。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具有可采性的必要条件。证据的充分性是一个内容丰富、判断标准极其复杂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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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文本翻译中的“充分性”与“可接受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吴慧珍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4):384-386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不仅要保留原语的特征,做到对原文理解的“充分性”,而且要考虑到目的语的规范,即“可接受性”。从符号学特征来说,法律文本属于“所指优势符号”,追求统一性、一致性以及确定性的意义。WTO文本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文本,具有规约性、准确性以及庄重性等特点。因此,翻译此类文本时,译者必须首先全面透彻地理解原文,并在此基础上,最大程度地追求译文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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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临时救济属性的民事保全程序中,主要体现为直接针对实际或极其可能发生损害的危急状态所实施的具体措施或方法。从宏观的权利与救济的角度,民事保全的终极指向仍然是各项实体请求权,并最终以权利与责任的方式导向终局性救济;而从微观的程序方式角度,具体保全措施则属于开放式的救济体系,针对诉前和诉中既成或形成中的损害给予临时性救济,遵循的是“有损害即有救济”的程式。此外,民事保全措施的适用必须遵循救济衡平原则,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申请人是否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比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保全措施所受不利益的大小,并在公平、善意的基础上作出合理的裁决。再者,民事保全程序须体现救济充分性原则,具体包括救济目的的合理设定,针对救济对象选定有效的救济方法,以及救济结果对程序正义的体现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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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现有Markov模型的软件可靠性的充分性判别的基础上,定义了严格转移概率的概念,提出了基于严格转移概率的测试充分性判别方法。将Markov模型转化为严格Markov模型,在每个边或者状态的差异计算时引入严格转移概率,对可达相异转移集中所有可达相异转移k的转移概率进行原转移概率对应计算后进行求和再平均运算,得到的结果作为每个边或者状态的差异值。实验表明严格测试充分性判别方法比非严格Markov模型方法更稳定、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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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性是衡量一个理论能否作为数学基础的重要标准,其含义是所有数学对象和概念都可以由基础理论得到解释与定义。公理化集合论ZFC被广泛接受作为数学的正统基础,但其始终面临着不充分性困境。对于该困境的解决,大致存在修正和更替两条进路。研究发现,修正原有的作为数学基础的集合论并不能真正解决不充分性困境,诸多大范畴仍然得不到构造和解释,而用范畴论替换集合论作为数学的基础才是更好的选择。在更替进路下,范畴论不但实现了对数学实践中几乎所有范畴的构造与解释,还在某种意义上为集合的内在隶属关系提供了成功解释,并且相对于集合论更具有逻辑自主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