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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论唐代的共同犯罪及首从犯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仔细总结唐律的首从犯认定原则后,认为唐律的首从犯认定基本遵循以下标准:一是身份关系标准,二是罪名性质标准,三是两种标准综合认定,并认为唐律首从犯认定规定的最大特点是标准清晰,覆盖面广泛,且操作性极强。 相似文献
62.
高蕴嶙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21,21(1):8-15
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主要是日本刑法学者针对日本刑法中"共同正犯"的具体规定而展开争议的理论.从日本学者关于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的具体主张来看,难以直接用于说明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的共同犯罪.我国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概念的规定是共同犯罪本质的理论概括,共同犯罪的本质应当从共同犯罪概念中探寻. 相似文献
63.
赵辉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0(6):825-828
在我国,组织犯不仅仅只存在于集团犯罪中,一般共同犯罪中也应当有其存在空间。以我国刑法理论对共同犯罪形式的认识为基础,组织犯可以存在于一般的复杂共同犯罪(包括雇佣犯罪、狭义的团伙犯罪)以及犯罪集团之中。但是,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以及我国刑法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存在一定特殊之处。 相似文献
64.
何承斌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9(5):113-117
职务犯罪是困扰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腐败现象最极端的表现,而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本文提出职务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进而将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划分为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两种类型,并指出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按“国家工作人员所构成的职务犯罪性质定罪处罚”的处断原则。 相似文献
65.
论过失共同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娅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3):122-124
笔者试图结合具体的判例以及在实践中的一些典型案例,重新审视共同犯罪的有关问题,并且提出,我国有可能、也有必要将共同犯罪中的过失共同犯罪纳入共同犯罪理论体系中,从而对之予以规范。其核心的理论依据就是,数个过失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的懈怠心情之下都违反了共同注意义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 相似文献
66.
竹怀军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9(4):529-533
组织犯对于实行犯超出共同犯罪计划的犯罪行为“能够预见”的,就应当对这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共同实行犯中有人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罪行,如果其他实行犯当时不在场仅事后对这种行为予以认可,其他实行犯不应对该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他实行犯在场但未采取任何阻止行动,其他实行犯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则要具体分析。认定教唆犯与实行犯过度行为的关系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67.
贪污罪的共同犯罪形式,从主体是否具有特殊的身份为标准来划分,可以分为两个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和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两大类。两个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犯罪中需要探讨的是主体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及其对贪污共犯的构成的影响。而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一般的主犯与从犯的共同贪污,此类共同贪污的主犯与从犯都应当按照贪污来处理:二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教唆犯应当按照贪污处理;三是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此种行为应视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68.
69.
70.
身份与共同犯罪的若干问题及立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无特定身份者与特定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罪如何定罪?对此问题,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中争议颇多,本文根据相关刑法理论对此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无特定身份者可以和特定身份者构成身份犯的实行犯,对无特定身份者应按身份犯的共犯处罚。特定身份者教唆无身份者实行身份犯罪,对特定身份者应按身份犯共犯处罚,并建议在刑法中对此问题作明确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