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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张艳丽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86-89
民事主体资格问题不仅存在于民事法律关系中, 同时对其他法律关系也会产生影响。关于这一问题在理论研究中还存在一些缺陷。本文就有关问题提出质疑并进行反思, 以求引起重视, 达到完善我国民事主体资格理论的目的。 相似文献
32.
判决书中公开写明少数法官所持见解的结果与理由,符合民主的要求,让公众追踪法院评议过程并参与事后讨论,使“司法参与”成为可能,从而控制未来的司法活动,避免法院不当判决。判决不同意见书的制度规则应确立不同意见书的提出是法官的权利而非义务,并控制提出不同意见书的法官范围与事务范围,包括:不同意见一般应附具理由,禁止对法官做人身攻击,不得以批判多数意见为目的,应考虑提出的必要性,不同意见的提出时间应尽快与合理等。 相似文献
33.
牟奕霖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2):95-102
公权在本质上属于私权的另一种表达。当代法律结构中公法与私法的交汇与融合,以及公权介入私权领域对私权顺利行使所具有的促进作用等,成为私法中公权规范引入的基本依据和制度基础。在现行民法典中公权规范主要体现在宪法目标条款的引入,国家及专门机关对平等民事主体民事权益的保护和合法限制等方面。由于民法典自身私法属性的制约以及公权介入的目的在于增进私权的实现,民法典中公权的介入存在必要的限度。从更为积极的角度理顺民法典中私权与公权的内在关系,消除两者的内在冲突和矛盾,需要在民法典与其他法律规范互动的层面上实现公权与私权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34.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存在高度相似性,其实质上是一种竞合冲突。本文拟从基础理论和法律性质两个层面辨析两诉异同,分析两诉在诉讼主体、诉讼客体和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竞合表现,在此竞合关系下,二者的衔接适用易产生一案两诉浪费司法资源和衔接程序不当、威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存留等问题。以类型化思维处理两诉关系是当前二者衔接适用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规避现有制度弊端的基础上,考虑将两诉进行适当调整后仍保持独立,发挥各自制度的优势以达到救济目的;待制度发展成熟后可通过协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厘清两诉的分工和衔接,以更好完善衔接路径,发挥制度合力,共同救济环境损害。而从根本上解决两诉衔接的制度问题,需要在民法生态化背景下,结合环境法与生态化民法典,发展系统化、整体化的法律救济制度,以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 相似文献
35.
当前,在我国法律体系内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采用了并行模式。并行模式关注于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异性,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利益维护。这虽然看似诉讼目的明确,符合环境权益救济需求,但其实际忽视了环境的整体性特征,不但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梳理,而且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甚至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面对并行模式存在的弊端,我国部分学者提出了强制合并、混合并存、另赋实体请求权、诉讼信托、诉讼担当等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模式,上述模式分别从诉的合并和诉讼实施权融合两个方面对融合方式进行了探讨,但是其中仍存在当事人诉讼选择权忽视、公私益失衡以及责任重复认定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质量,环境公益诉讼的数量日渐增多。基于环境问题的关联性、潜伏性特征以及环境侵害发生的阶段性机理,环境诉讼中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交叉使得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成为应然趋势。在尊重环境整体性特征的基础上,以追求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为原则,结合我国实际,以具备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作为枢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权,构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新融合模式,将有利于诉讼目的实现。新融合模式强调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效能,争取将同一事实产生的公私益诉求在同一时段提出,并依据诉的合并将两者合并审理,继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关注公私益交融之处,实现责任公平分配。新融合模式尊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了责任的重复认定,节约诉讼资源的同时提升了诉讼效率,不失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理想选择。当然,该模式尚处于理论初探阶段,要想真正具备实践性还需要在自诉讼制度、监督机制以及协作配合等多个层面进行建设构想,从而为环境诉讼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36.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适用在理论界还存在分歧。但无论是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各国的实践选择来看,调解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解决纠纷的优势都使其适用具有妥当性。不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用调解具有有限性,这主要体现在调解的启动时间、调解人的配置、调解的范围方面具有一定的限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当选择职权主义模式,反映在调解适用中,就是强调调解的司法控制,包括允许法院依职权启动调解、明确法院对调解过程的主导、强化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和加强调解协议履行的监督等。 相似文献
37.
38.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伤损害也开始向着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同时也形成了多种制度并存的局面.因此,怎样处理好工伤所造成的损害并且确定出工伤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之间的适用关系,成了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因此,在这一趋势的影响下,补充模式也被提了出来.基于此本文针对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适用关系进行了简要阐述,并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39.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6,(3)
我国的反垄断法民事救济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诉讼双方适格主体、举证问题和反垄断法民事救济制度实施问题,三方面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维护受害者利益、维护市场的有序竞争机制,推动反垄断民事救济制度的完善,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健康实施。 相似文献
40.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107-112
交付特定标的物的权源是复杂的,主要在于其所依据的请求权基础追求的价值目标有所差别,分为追求物的完整利益和物的价值利益两种情况,两种利益的损害赔偿方法是不同的。该物毁损或者灭失时必须根据其权源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损害赔偿方法。毁损或者灭失发生的时点以及可归责原因等因素也将影响程序的选择。解决特定标的物毁损或者灭失的执行问题需要在区分交付特定物权源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损害赔偿方法,并结合毁损或者灭失的时点、可归责原因等因素寻找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