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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华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28-31,27
刘涌案件经过三审,先后作出了由死刑到死缓又到死刑的三次判决。作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刘涌应该按照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而二审法院将死刑改为死缓是不妥当的。涉及刘涌案件的公众民愤(民意)问题、知情权问题、死刑观问题等,都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重要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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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层面,民愤对量刑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在应然层面,民愤本身存在诸多缺陷,也缺乏刑法上将其作为量刑要素的必要路径。民愤可以且仅能作为更严格、更准确的司法审判的推动力,但不能作为量刑的直接要素与根据。应当在理念和制度层面尽力控制民愤对量刑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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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日益被高度关注的今天,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传统文化中的人治问题、无讼思想、公德意识、人情、民愤等要素无时不刻影响着当前法治的建设,阻碍着法治的实现.为此,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根本性、现代化的改造.但在新旧体制交替、利益纷争突出的今天,这种改造将会十分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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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死刑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诉讼权益保障、科学设置死刑诉讼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设计中的重要环节。从立法现状、平衡保障二者诉讼权益的原则、相关制度设计等三个方面,就如何平衡保障被告人与被害人在死刑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后的诉讼权益进行探讨,认为这些诉讼权益的原则和制度设计,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保障人权都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