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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著作权法对我国期刊出版业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入WTO以后 ,我国期刊出版业的发展和繁荣更离不开著作权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著作权法对期刊出版业的主要作用是 :调整期刊出版利益 ,维护期刊出版秩序 ,促进期刊出版效益 ,保障期刊出版公正和实现期刊出版自由 相似文献
82.
《大清著作权律》是在一个十分特殊的时代背景下移植1899年日本著作权法而成的,而且立法者的立法理念和立法宗旨不成熟,从而使得这部法律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我就分析一下。一、社会背景一时代有一时代的精神,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法制。[1]1898年,戊戌变法倒在了血泊之中,彻底暴露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反动势力的顽固守旧、敌视一 相似文献
83.
邓启红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1):99-100
有关作品复制权的修改乃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对复制权的立法有其合理性。由于复制权的立法缺陷,导致执法标准不一致。为了统一著作权的执法标准,我国应该修改有关作品复制权的法律条例。 相似文献
84.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4)
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是整个大湾区战略中最重要的一环,然而在当前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框架下,要协同实现三个法域之间的法治建设存在巨大挑战。在三地中,澳门与内地同为欧陆成文法系,较香港而言,两地在法律技术上有更多的相通之处。同时在著作权法领域,澳门相较香港,在各种国际公约的适用程度上与内地更为趋同,两地在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程度上更为接近。因此以澳门与内地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协调构建作为两地法治协同建设的切入口,对内地与澳门之间著作权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并尝试探索两地在数字化传播挑战下进行数字化著作权制度构建协调的路径,可操作性更强,对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路径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85.
于连超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6):127-134
著作权是对私有财产提供保护的权利制度,而作为一种技术规则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属性,二者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我国关于标准著作权问题的立法几近空白,域外司法实践已对这一问题有了回应。对标准提供著作权法保护,须区别对待公标准与私标准,并随着标准性质的演化而作出调整。著作权法对标准保护的态度应当是谨慎的,既要维护标准制定者的私人利益,又要维护标准使用人以及消费者的公共利益。当标准构成“基础设施”,存在限制、排除市场竞争行为时,可借助反垄断法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86.
余秀宝 《渝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97-104
作者精神权利在国际立法中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态势,其所昭示的嬗变过程意味着国际社会对作者人格利益的重视和对人权价值的保护.作者精神权利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历经变迁后,现为各国著作权法所规制和调整,但其称谓、所处层次和内容并非完全一致;我国立法对该权利的保护超越了《伯尔尼公约》所定之标准.在新媒体技术条件下,作者精神权利的经济价值凸显,其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亦逐步扩张并已突破自身的限制,朝着经济权利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87.
88.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与报社、期刊社投稿、回复的权利义务。阐释了第32条的立法含义,认为在现实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学术期刊社和其文章作者而言,该条文形同虚设,应予废止。主张通过立法方式或者确立学术规范的方式允许一稿多投,着力杜绝一稿多用。 相似文献
89.
金春阳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2(3):90-94
运用法律解释学对著作权法进行了解析;认为著作权法内在的缺陷凸显于问题之中,缺陷与问题是矛盾的统一体;并从聚焦问题,分析缺陷,重点对著作权归属、对象和效力的重要条文展开解释,以此提升条文的可适用性;指出著作权法的解释学分析是实用法解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为法学界探索著作权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进路,并试图增强著作权法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90.
无传播也就无权利是被普遍接受的著作权格言。而复制不等于传播。一旦复制作为传播行为副产品的地位瓦解并获得独立价值,复制权便丧失了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反而变成了导致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一片混乱的害群之马,同时也成为出版者及作者联盟利用其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的利器。在传播权及相关制度日益完善的今天,取消复制权并不会实质性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却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文化权利及充分实现作品价值、促进文化发展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