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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制度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对于公司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保护商品交易安全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文较详尽地分析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公司法中的代表人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特点,同时与日本公司法有关制度相比较,着重分析论证了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以完善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82.
83.
表见代理制度之功能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揭示了交易安全保护说的理论缺陷 ,对代理制度的固有风险进行了分析 ,最后得出结论 :表见代理制度之功能在于合理分配代理制度的固有风险 ,而不在于保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84.
<正> 日前发生一件经济纠纷案:甲工厂与乙公司有一个供销合同,由甲工厂按月提供货物供乙公司销售,实行按月滚动供货滚动结算付款。双方一直合作顺利,但去年以来乙公司发生了严重亏损,货款支付困难,经多次催促,乙公司同意与甲工厂核对帐目。于是甲工厂将未  相似文献   
85.
苏禹 《经营管理者》2009,(21):270-270
表见代理制度是民法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代理贸易的存在与发展,保护交易安全以及维护经济秩序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着重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中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的比较,以及对表见代理人的抗辩权和本人的救济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86.
问清泓 《创新》2009,(4):16-19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是一部非常有效地法律,但其最大缺陷是仍然没有规定表见合伙制度。表见合伙与表见代理、与民事欺诈是有明显区别的,不能用表见代理与民事欺诈解决实践中的表见合伙纠纷。新《合伙企业法》第76条的规定让人困惑,像似表见合伙,实则不然。建立表见合伙制度更有利于保障交易公平和安全,彰显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充分救济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因此,我国应当建立表见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87.
表见代理作为一种市场交易的虚像,在本人和相对人之间形成信息缺失和交流阻碍,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运用法经济学的思维方法分析,可以确定在表见代理三方当事人中,相对人应负风险防范的主要义务;借鉴汉德公式,可以将相对人是否尽到“充分注意”义务进行量化。除相对人应负“充分注意”义务外,为防范表见代理风险,被代理人应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制度建设,善意代理人应注意自身的代理权限,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88.
对于表见代理来说 ,由于其制度设计不可避免的要面对本人、无权代理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冲突 ,而过错原则又面临“技穷”的状态 ,对任何一方的袒护都可能对其他各方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因而其又具有权利的侵略性和不周延性 ,所以存在的争议也就最大。其实 ,在分析了三方关系的基础上 ,对表见代理予以规制 ,就可以抑制其消极效果。  相似文献   
89.
龚兵 《求是学刊》2007,34(2):90-96
企业经营范围不是对企业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是对法人机关代表权的限制,法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法人机关的地位属性设计,应当建立在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的区分基础之上。在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上采代表说,赋予法人机关与法人一体的地位,承认法人意思构造的内部化。在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内部关系上,宜采代理说,使法人机关与法人在人格上相分离,在法人机关实施目的外行为时,法人机关被视为代理人,因其过错造成法人损失时在内部对法人负责,其目的在于达成内部约束,以避免法人机关背离法人目的事业进行活动,损害法人的整体利益。  相似文献   
90.
对于信用卡冒名风险,我国司法实践区分真卡与伪卡而产生了不同的归责效果。但无论是因信用卡被盗、遗失等原因导致真卡盗刷交易,还是伪卡盗刷交易,本质上都是非基于持卡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了对权利外观的占有或控制,对该风险的分配均应基于外观主义的法理,原则上应类推适用表见代理规则。如欲由持卡人本人承担盗刷所产生的损失,除了满足“行为人具有权利外观”以及“相对人基于善意无过失而对该外观产生信赖”等条件之外,尚需从风险原则的角度证明持卡人的归责性。据此,挂失后的损失应由发卡机构承担,但对于挂失之前的损失,只有信用卡卡片或密码是基于持卡人的意思而交由第三人的情形下,发卡机构才能基于表见代理规则而请求由持卡人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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