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51.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项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被上诉人只能基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被动答辩,即使存在合理的、独立的请求,也只能被视为抗辩理由.二审法院不予审查,从而造成实体判决的不公。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中,上诉利益又称不服利益.是指原审法院做出当事人不利.可由当事人诉于上诉法院要求予以改判的裁判结果之一部或全部。 相似文献
52.
附带上诉制度是设立于二审民事诉讼中的一项程序救济和诉讼权利平衡的技术性制度。因其在我国民事二审程序中的缺失,反映在司法实践中的各种弊端已经从多方面体现出来。在我国民事二审案件程序中建立附带上诉制度,是平衡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一项精巧技术,很有必要对其予以立法确认和制度完善,以弥补现行民事诉讼法之不足。 相似文献
53.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调解、仲裁、诉讼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法》实施20年来,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凸显出一些弊端。是彻底摒弃原有体制,实行单一仲裁或单一诉讼模式,还是采取“扬弃”,即在保留原制度上进行改革完善,这是目前法学理论界探讨修改《劳动法》争议的议题之一。本文结合《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实践,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提出建议,以期为《劳动法》的修改作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