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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前程序辩护律师权利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车家明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2):32-34,47
刑事审前程序中律师作用的良好发挥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当事人权利的保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律师本身权利的保障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许多权利受到了司法实践中的限制和歪曲 ,因此如何保障律师的权利并以此推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科学化、合理化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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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后,于1980年元月1日实施,执行到1996年12月31日共17年。在这17年中,中国的刑事辩护业务虽有坎坷和不幸,但毕竟在民主与法制的进程中大大的前进了一步。《刑事诉讼法》在经过修改于1997年1月1日执行至今已有八年,在这八年的实践中,从总体上看有进步、有发展,但从局部看问题不少。不愿办刑事案件的律师越来越多,办了委托手续继而退案的层出不穷,在办案中受委屈、遭抱怨、遇尴尬也时有发生。所以笔者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是进步了,而是倒退了。不是宽松了,而是收缩了。特别是第37条、第38条、第96条,对律师有了种种限制,加之《刑法》第306条的对应,中国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路越走越窄,风险越来越大,困难越来越多。既然在审判活动中律师的作用甚微,那么能否在审前加大律师的权利和作用,尽快按照国际惯例,修改《刑事诉讼法》和废除《刑法》第306条。那么,在审前律师应该有那些权利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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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莹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0(6):65-68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人身权是律师一切权利的基础。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却规定得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一些重要权利甚至未予认可,以致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人身权遭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我国应在借鉴其他国家保护辩护律师人身权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辩护律师的人身权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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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2011,(8):39-41
<正>马克昌,中国著名刑法学者,1926年8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西华县,2011年6月22日因病在武汉去世,享年85岁。自定人生三阶段马克昌先生曾将自己的人生经历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求学生涯和早期参加工作阶段,时间跨度大致为1946年到1956年;第二阶段为人生磨难期,时间跨度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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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 60年代以来 ,世界多数国家都扩大了辩护律师参与刑事侦查程序的范围。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参与侦查的范围规定过于狭窄和原则 ,不符合司法民主化的世界潮流。为此 ,应在坚持社会主义法律性质的前提下 ,改革并完善我国辩护律师参与侦查程序的具体规定 ,使之能够体现我国刑事诉讼的诸项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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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谈冤假错案:重视"防患于未然",要做"事前诸葛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德咏5月6日在《人民法院报》发表题为《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的署名文章。强调必须要更加重视"防患于未然",要做"事前诸葛亮",使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冤假错案无法形成。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的大门之外,给党,给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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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5)
2010年10月20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并刺死伤者案,经媒体披露后成为舆论焦点。201 1年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杀人案。4月22日,案件一审宣判,药家鑫被判死刑。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案件引发的争论依旧为众人所关注。大学生为何撞人之后,对伤者连刺数刀致其死亡,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激情杀人说、钢琴杀人法有无道理?一些媒体的报道是否过于煽情,有帮肇事者洗脱罪名之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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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岁月:学术版》2017,(3):208-209
当今社会是我国民主法治发展建设的重要阶段,辩护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及日趋重要的作用。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的缺失,以及社会大众对辩护律师及公检法机关人员的误解和偏见是造成当前辩护律师的执业风险的主要原因。要防范辩护律师现有的执业风险,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现有的司法环境和司法体制,加大对辩护律师正面的普法宣传,提高辩护律师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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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要讲好课,必须讲求课堂教学的语言艺术。课堂教学语言,能使教师打开学生心灵的门扉,是引导学生开启知识宫殿的钥匙。它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艺术。就课堂教学用语来说,它既不同于演讲作报告,也不同演戏说相声,既不需要像辩护律师那样庄重,但也不能像日常闲聊那么随便。教学用语,有其独特的风韵格调,需要认真研究。总的来说,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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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不仅是被告人的权益代言人,而且也是社会正义的捍卫者。其社会角色的多元必然导致角色冲突的出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从我国的现实出发寻求民众对辩护律师角色的定位,并通过立法将这一定位明确化、法制化。从而,将冲突的程度抑至最小化,使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功效得到充分的发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