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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行政垄断对反垄断法的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垄断是政府和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关系的一种违法行为,其本质是一种以经济为内容和目的的垄断。应纳入反垄断法的视野。但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不同,行政垄断对反垄断法有着特殊的要求,它必须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明确的界定其概念,不仅要求反垄断法确立行为主义的反垄断控制原则,建立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准司法机构,而且要求反垄断法确立综合性责任形式,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2.
对我国价格卡特尔规制的法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价格卡特尔是对竞争危害最大的卡特尔,它严重限制了市场的竞争机制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许多行业已经出现了价格卡特尔现象,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价格卡特尔还带有经济体制转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印记.目前,我国现有法律对价格卡特尔的规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相比而言,2002年2月的<反垄断法(草案)>对价格卡特尔的规制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这一草案对价格卡特尔的规制仍然不尽完善.未来我国反垄断法对价格卡特尔的规制还应当将行业协会作为特定主体纳入价格卡特尔规制的对象范围,强化对价格卡特尔的制裁措施,实施双罚原则,设立鼓励揭露价格卡特尔的举报制度.  相似文献   
33.
We document abrupt increases in retail beer prices just after the consummation of the MillerCoors joint venture, both for MillerCoors and its major competitor, Anheuser‐Busch. Within the context of a differentiated‐products pricing model, we test and reject the hypothesis that the price increases can be explained by movement from one Nash–Bertrand equilibrium to another. Counterfactual simulations imply that prices after the joint venture are 6%–8% higher than they would have been with Nash–Bertrand competition, and that markups are 17%–18% higher. We relate the results to documentary evidence that the joint venture may have facilitated price coordination.  相似文献   
34.
制订行业的标准并进行认证是市场经济国家中,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一项重要功能,实践证明,由行业组织制定本行业的标准及进行认证比政府有着天然的优势。然而,由于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互益性法人组织,本身均以会员制为基本的构建方式,这使得这些组织随时存在为实现会员整体利益而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倾向。因而对于非政府组织所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认证活动,需要从反垄断法的角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35.
对我国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及其特点、弊端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制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应该从立法层面、民事诉讼、信息公开制度、企业改制等方面进行完善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36.
知识产权的垄断与反垄断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是近年来反垄断法律制度乃至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知识产权作为合法的垄断权 ,历来被排除在反垄断法之外。微软垄断案的终审昭示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形成垄断中的作用 ,提出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客观要求。本文力求从经济的角度揭示知识产权垄断的合法性 ,分析该合法垄断权在特殊环境中产生的变异 ,进而阐述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必要性。结合TRIPs协议的要求和各国的司法实践 ,作者提出在我国规制知识产权非法垄断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7.
本文认为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消解需要完善制约行政权的制度体系 ,反垄断法就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安排。笔者主要从反垄断法价值目标的实现、国际经验、中国的法制实践及制度缺陷、反垄断法制度设计上的合理性几个方面 ,论证了反垄断法规制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8.
石油行业易利用手中的资源垄断权和行业管制权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石油业的反垄断呼声日益高涨。反垄断法的合理适用有利于改善石油业的管理体制,推动石油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经营,促进石油业的安全、高效、自由发展,强化对石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以及实现石油业对我国整体社会福利的提升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突破石油业垄断行为规制的困境,明确界定我国石油行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具体范围与环节。  相似文献   
39.
反垄断法中的民事赔偿会影响宽恕制度的实施绩效,宽恕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民事赔偿的灵活配置。我国反垄断立法应当借鉴美国《反托拉斯刑罚增强和改革法》对民事赔偿的变革,从民事赔偿应否设置为宽恕之成立要件、宽恕制度是否影响民事赔偿倍数的配置、宽恕制度能否免除申请者连带赔偿责任等三个方面,考量使宽恕制度和民事赔偿既协调又相互促进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40.
单方拒绝交易被认为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但支持反垄断法规制此类行为的"必要设施"理论是不充分的。规制单方拒绝交易行为和经营自主权有冲突,对经营者从事投资和创新的动机有负面影响,而且在救济措施方面也存在困难。美国反垄断法经过反复摸索已经放松了对拒绝交易行为的处理。中国反垄断法采取"过错推定"的做法,要求垄断经营者必须提供采取此类行为的正当理由,迫使垄断经营者承担了过多的法律风险,恰当的做法应当是"无罪推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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