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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贤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1):50-58
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有所规定。但是,现行规定尚有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与依职权调取证据之间的关系、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与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运用等基本问题,应当加以研究并予以进一步的规定。在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愈益成为行政诉讼立法所追求的目的的趋势之下,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启动、决定、人员、方式以及运用等问题,均有必要重新审视,认真研究,以便在《行政诉讼法》修改时加以明确规范,以确保该行为的合法有效,从而实现行政诉讼的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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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将原来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二是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使部分政府部门的部分行政复议审理权;三是保持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不变,通过吸收外部人士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以表决的方式形成案件处理建议意见,供行政复议机关在裁决时参考.在《行政复议法》修改之前,以听证为核心强化行政复议程序,也即以第三种模式为抓手推进行政复议改革,不失为可行的方案.在取得更多经验后,再引进一个真正成熟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从而推动整个行政复议制度走向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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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规划已经成为学界热议的问题.但是有关农村城镇化规划中的协同问题至今尚未引起学界必要的关注.农村城镇化规划中的协同主义是指在农村城镇化规划中相关的规划主体应当将原来的单一行为取向转化为多元行为取向的一种规划行为的价值选择.造成规划主体单一行为取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行政系统中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没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和沟通.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非常有必要把协同主义作为规划的一个基本制度.目前《城乡规划法》里还没有明确规定规划的协同程序.因此,应当在协同行为的启动、协同过程中的商谈、协同主体意思表示的方式、协同行为的法律后果等环节上予以规范,以便构建完善的城镇化规划中的协同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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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法治主体的文化生成是法律文化创新的逻辑使然.法治主体的文化创造性、法治实践的文化限制性与法治建设的文化发展性构成了新农村法治主体文化生成的基本缘由;历时性概念的"传统与现代"、区域性意义的"先发与后至"与结构层面的"显性与隐性"形成了新农村法治主体文化生成的现实语境;制度建构中的文化继承与更新、法律教育中的文化传播与接受及法律实践中的文化创造与超越是新农村法治主体文化生成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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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意义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黄学贤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 ,而听证笔录及其在行政决定中的意义又是听证制度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得出了听证笔录是行政决定唯一依据的结论 ,并对我国目前有关听证笔录的规定进行了检讨。我国的听证制度应在听证笔录是行政决定唯一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走向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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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面对行政诉讼困境,不断创新行政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但效果不够理想。很多学者认为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是破解行政诉讼困境的良策,但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并未对设立行政法院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域外行政审判体制不能成为我国设立行政法院的理由,我国历史上出现的独立的行政诉讼组织形态仅是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法院,不足以借鉴、参考。在我国,行政诉讼困境的突破并非设立行政法院所能担当。设立行政法院并不是实现行政审判专业化的必由之路,其成本也需要理性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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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现代行政法的变化是行政法控权模式的革新,即从注重行政结果的合乎规则性向注重行政行为的合乎程序性转变,那么,进一步而言,行政程序又在不断地由法定程序规则向正当程序规则转变。随着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行政法治实践的发展,正当程序已经由幕后走向台前。充分发挥正当程序的应有功能,厘清正当程序的基本要素是行政法学的首要任务;而落实司法审查则是正当程序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然而,要使正当程序能够有效付诸实践,正当程序与法定程序关系之处理以及正当程序司法审查应当遵守的原则等问题尚有待于理论界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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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折射出当下我国行政决策的非科学性与非透明性,建立健全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势在必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在整体上呈现二维结构,其理论基础在于行政法政策学的进步与行政过程论的发展,其程序上可以分为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两方面,风险评估主体亦表现为行政机关与公众相互对立又相互促进,风险评估标准也在价值进路与技术进路之间寻找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