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84 毫秒
21.
包大明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5-7
本文就英美法中规定的可以合同落空原则为由来免除违约者违约责任的几种情况加以分析,以使我国外贸人员在同英美法系国家交往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一原则,避免本应避免的损失。 相似文献
22.
刘晓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72-75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模仿美国以免责条款的形式规定了避风港规则,唯一的作用是反面解释其中的主观要件,得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帮助侵权责任的过错形态包括"应知"。但作为"免责条款"整体,却没有提供新的抗辩理由,"避风港"形同虚设。《侵权责任法》第36条、《北京高院网络意见》将避风港规则的各种免责条件都纳入侵权认定的过程,避风港规则已经名存实亡,是法律移植的败笔。 相似文献
23.
《鹿特丹规则》废除了航海过失免责,有学者认为这大大增加了承运人的负担,我国不宜加入该公约。然而,废除航海过失免责不会导致承运人的成本大幅增加,反而有利于航行事故的减少、承托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和社会成本的降低,反映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发展趋势。同时,它对现今的海上保险制度、共同海损制度和碰撞责任制度也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24.
张喆 《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现有的技术不可能解决所有的医学问题,在一定条件下,医护人员对患者受到的人身损害享有豁免权。由此而引起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医院不应负赔偿责任。明确医疗行为豁免权的内涵、特征和免责事由,重申设立该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有助于普及与医疗行为豁免权相关的法律知识。 相似文献
25.
李理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53-57
我国《保险法》第171、8条关于保险人说明义务的规定,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实际情况是保险人不说明或说明流于形式化。对于非消费性保险合同、续保的保险合同、个别协商条款、非责任免除条款、法定免责条款,保险人勿须履行主动说明义务。当前最重要的是促进保险条款说明方式的实质化:一是推进保险条款的通俗化,提高保险条款的可读性;二是促进责任免除条款说明方式的实质化。保险人未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的,其法律后果仍应维持不产生效力的现行规定,而不宜引入国外的冷静观察期制度。 相似文献
26.
最大诚信原则构成海上保险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其实质是诚信原则 ,诚信义务是双向的 ,因此最大诚信义务也是双向的。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海上保险的全过程 ,是贯通当事人各项义务的中枢。 相似文献
27.
张国钧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4(1):147-158
为圆满解答、彻底解决伦理和法律关系两难问题,中华伦理法从制度上实行伦理豁免。特定义务主体若陷入该两难,其法律义务则视轻重缓急和主体行为能力,或者依法减轻甚至豁免,转由其他义务主体或公权力履行;或者依法推迟,以保证优先敦睦伦理,从而消除伦理危机,然后亲自履行。由此充分保证特定义务主体自由行使特殊优先权,全身心履行伦理义务,悉心敦睦伦理,并从根本上圆满履行法律义务,维护法律关系。于是,伦理和法律关系由两难而两全,进而兼顾公序良俗而多全,达至公道。伦理豁免所含的智慧朴而茂,通而深:本乎伦理,使法律植根于本真,圆满履行其重要使命;出于人性,保证法律有合法性、合理性,而成为良法;善待人情,即顺应人之常情,规制不当之情,保证法律真正被认同和遵守,真正有效力和生命力。这样的智慧以常识及其公理性力量,蕴涵旺盛生命力和永恒、普适性因素,纵贯中华伦理法,千年一脉;横通现代法治国家作证豁免权这一类制度,万里友声。 相似文献
28.
熊建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9(4):54-60
疾病威胁同人类一样古老,其发展与变化不可预测。人类还有持续利用病菌作为武器攻击他人的事例出现。在对极端致命威胁的防治问题上,紧急状态下国家自我保存权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国家自我保存权理论经历了从国家违反国际法义务的权力、正当理由到仅作为免责借口的发展历程,但其模糊性的特点仍然存在。国家难以平衡“国家权力”与“面临危险威胁的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第25条和第26条旨在处理这一棘手问题。该第25条和第26条有较严格的适用条件限制,结合实例论述该适用条件有助于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自我保存权。 相似文献
29.
丁志春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2):69-75
我国《反垄断法》第56条对农业生产者的联合行为进行了豁免,这虽为我国的反垄断豁免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却未能对农业生产者的内涵给予明确的界定。我国的立法与实践的界定路径因其自身的不足不能满足《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需要,美国的立法及判例经验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但我国的国情又需要我们结合自己国家的实际,去探讨我国《反垄断法》语境下的农业生产者的含义。 相似文献
30.
梅达成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3):24-26,34
患方知情同意权是患方制约医方滥用诊疗权的一项权利,其产生源于患者对医师的不信任。随着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患方的知情同意权逐渐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知情同意权的行使涉及诸多方面,情况十分复杂。医疗机构滥用医疗同意书是由于医方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误解。在医师尽到说明义务且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医方虽没有过错,但仍发生了医疗意外,医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害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