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08篇 |
免费 | 28篇 |
国内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29篇 |
民族学 | 3篇 |
丛书文集 | 92篇 |
理论方法论 | 6篇 |
综合类 | 201篇 |
社会学 | 6篇 |
统计学 | 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22篇 |
2022年 | 6篇 |
2021年 | 24篇 |
2020年 | 32篇 |
2019年 | 29篇 |
2018年 | 11篇 |
2017年 | 26篇 |
2016年 | 8篇 |
2015年 | 20篇 |
2014年 | 30篇 |
2013年 | 21篇 |
2012年 | 15篇 |
2011年 | 25篇 |
2010年 | 18篇 |
2009年 | 13篇 |
2008年 | 6篇 |
2007年 | 5篇 |
2006年 | 4篇 |
2005年 | 6篇 |
2004年 | 3篇 |
2003年 | 5篇 |
2002年 | 3篇 |
2001年 | 6篇 |
2000年 | 3篇 |
199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4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1.
82.
权利话语在司法裁判中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包括权利存在与否不确定以及权利与利益诉求之间的对应性不确定。为降低权利的不确定性,应在立法中尽量使用明确的词语,并通过法律解释细化权利的内容。权利冲突是权利话语在司法中局限性的第二个表现,区分权利位阶与利益衡量是解决此问题的两种主要方式。权利滥用是权利话语的又一种局限,可以通过举证责任倒置解决此问题。 相似文献
83.
《魔兽世界》行政审批权争议事件暴露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市场准入制度中的缺陷。政府应对数字内容产业实行市场准入是基于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正当性,但也应当注意其合理边界。我国目前数字内容产业市场准入制度存在政策变化快、监管权属不明、传统管理思维无法适应网络时代需求以及尚未对三网融合做出充分立法准备等缺陷。未来应当尽量明确行政许可的范围,简化准入手续,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84.
85.
李西臣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9(3):94-100
智能合约是区块链六大核心技术之一,是未来数字文明的重要基石。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以陌生人社会点对点的技术作为信任环境,一旦设定的条件满足即可自动执行。当虚拟世界智能合约与现实社会的主体、事物发生交互时,智能合约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但是作为一串由计算机系统自动执行的代码,智能合约向传统合同法提出了巨大挑战:智能合约不能修改和终止;匿名性、格式条款、计算机语言不易辨识等易造成合约相对方意思与表示不一致,而法律效力评价难以发挥功用;智能合约即使通过技术之力极尽“事前预防”之能也难以完全排除智能合约被攻击、当事人权利受损的可能性,而权利事后救济也难以发挥功用。解决虚拟世界智能合约技术规则与现实社会合同法律制度冲突的基本思路应当是虚拟世界为合同法的实施留出技术平台,合同法也应当插上科技的翅膀融入虚拟世界。 相似文献
86.
郑鈜,汪灏,刘明,等. 数据安全立法的机理、表达与规范—“数据安全法治暨《数据安全法》立法研讨会”发言摘录[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9(5):16 ? 29 相似文献
87.
88.
惩罚性赔偿通常被视为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和遏制侵权多发的重要方式.作为欧洲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代表,德国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中却并无惩罚性赔偿的身影.一方面是因为脱胎于德国民法理论的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秉持了全面赔偿的思路,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德国凭借合理许可费、诉前侵权警告和分诉制度等很好地实现了全面赔偿.由此可见,惩罚性赔偿存在与否与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水平的高低并无直接关联性,而关键仍在于回归足额赔偿权利人这一知识产权侵权救济制度的核心. 相似文献
89.
华劼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10):113-120
公共部门数据信息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社会生活和公共决策有重要意义,欧盟于2019年7月修订了《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指令》,而后将其更名为《开放数据与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指令》.修订后的指令纳入了一系列新规定,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公共事业数据和公共资金资助产生的研究数据,推动建立高价值数据集,保持数据再利用的低费用,并且防止公共部门与私营机构达成排他性协议.我国目前只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未制定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制度,也未明确指出公共部门信息的知识产权归属及与信息再利用之间的协调安排.因此,可在借鉴欧盟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制度修订经验的基础上,厘清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间的关系,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共部门开放数据和信息再利用制度. 相似文献
90.
网络时代我国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版权法的效率和公平价值冲突体现了作者私权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对峙。版权法通过合理使用制度来维持版权体系中利益格局的动态平衡。现在,数字技术的发展冲击了版权法的利益平衡体系,进而质疑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价值。而从经济学和版权法自我发展两个角度分析,网络时代版权合理使用制度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我国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应该应网络时代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