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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能及其实施效果证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陈世材等先生考证,汉代的财政监督机构有丞相、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但传世文献和新出材料显示,汉代侍御史、主簿、御史属、丞相少史、御史中丞从事等在财政监察方面有具体分工和职责,而两汉地方监察之机构其实是由司隶校尉、刺史和督邮负责。《二年律令》还对陈世材等先生关于汉代财政监督实施效果的重新评价提供了直接的第一手原始材料。本文考证认为,汉代的财政监督主流还是好的,它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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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术界认为汉代不存在户税,或曰人头税按户征收。但根据发现的考古材料考证,汉代存在户赋征收制度,户赋的征收标准在汉初是按爵位分等级征收,其后随着爵制的泛滥,逐渐为以赀征赋的标准所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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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对汉简中有关财税管理方面的若干简牍的研究 ,详细考证了汉代口算赋征收和分配办法、刍高禾 税、以及“拘校”制度等三个基本问题 ,以揭示汉代财税管理的真实历史面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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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田租税律”有对隐匿、漏交田税以及所交税不合规定者要给予处罚,对达到一定爵位等级者给予优待,地方政府编制《田租籍》、《田命籍》等账簿方面的严格规定。汉代征纳的物资形态以实物为主,而赋税的钱物折纳制度早在汉初即已确立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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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叁)》出现了有关秦商品交换、市场管理和商业纠纷等新材料.岳麓秦简显示,秦不仅商品交易种类丰富、货币经济发达,而且还出现了合伙经商的情况.岳麓秦简还披露了秦“列肆”的新史料,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世文献记载之不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批简文不但首次出现了秦“亭佐”及其管理职能方面的史料,而且还第一次向世人展示了秦处理商业纠纷的过程,为学界深入探讨秦亭制和法制史问题提供了新的史料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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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土材料看汉代更赋的征收机构及其征收时间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根据出土材料考证,汉代更赋的具体征收机构在“里”,而非乡啬夫。征收的时间为武帝时期,而非文帝十三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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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社会结构方面考察了汉代商人群体的社会构成问题。作者认为,汉代商人的社会构成主要包括官僚贵族,庶民地主、贩运商人和市籍商人等,其中庶民地主、贩运商人和市籍商人是汉代商人社会构成的主体。汉代商人社会构成较复杂,这是当时商业发展的结果,同时也反映了汉代社会结构进一步开放,商人社会地位的逐步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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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简与汉代户赋制度新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新刊布的张家山汉简相关材料考证,汉代户赋的征收并非人头税按户征收,也不是始终按照“每户每年出户赋二百钱”征收。其实,在汉初户赋是按爵位分等级来征收,其后随着爵制的泛滥,逐渐为以訾征赋的标准所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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