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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一国两制”的原则出发,全面探讨了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案件司法管辖权发生冲突的渊源及其解决的途径和方法。作者认为:在坚持“一国两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则的条件下,中港两地可以分别通过立法,制定统一适用两地的民商事管辖权的法律,两地司法机关的司法协助,个案协调,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方法,减少和消除两地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冲突。作者特别强调: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两地立法和司法机构应有充分理由对长期阻碍两地民商事案件公正、及时管辖的“一事两诉”制度作出排除和限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一) 我国现行的干部制度留有深刻的封建主义烙印。清醒地认识这个问题,对我们干部制度的改革是极为重要的。 大家知道,至高无上的皇权,是我国封建官僚制度的重要特征。 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会有皇  相似文献   
3.
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结合国际国内立法、司法的实际,对法律的特征作了探讨,比较详细地论证了以下三个观点:一、法律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特殊的行为规则;二、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超阶级的人类共通的法律是没有的;三、社会主义法律仍有鲜明的阶级性。文章认为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有法律的观点是错误的,有些法律有阶级性、有些法律没有阶级性的观点是错误的,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已经削弱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4.
香港经济的有序发展,与其完备的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本文将上海、香港的法律结构和立法机制,立法程序作了比较,介绍了香港的法律改革委员会的职能,提出了香港法制建设方面可供上海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5.
缔结和参加国际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和会议,与外国建立官方和半官方关系,这本是主权国家行使的权利。1997年7月1日以后,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将成为具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此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有权或以什么样的身份参与以上几方面的活动呢?本文从“一国两制”的理论出发,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精神以及香港特殊的历史和现实,论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对外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作为一个国家的地方政府,缔结和参加国际条约,国际组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关系,在国际上几乎是没有先例的,文中所持的观点,本刊以一家之言予以发表。  相似文献   
6.
1982年10月开始试行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我国仲裁机构的裁决请求外国承认和执行,以及外国仲裁裁决请求我国承认和执行都作了具体规定。这对进一步发挥我国仲裁机构的作用,鼓励使用仲裁手段解决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关系中的纠纷,促进国际间互相合作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资产阶级民主的最重要的特征是代议制民主。无产阶级民主制呢?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是由人民群众直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直接民主制。无产阶级民主制具体表现为: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确定了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区开展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但对如何开展司法协助 ,在什么层面上开展协助 ,以及如何依据双方都参加的国际条约开展司法协助 ,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有不同意见 ,致使两地司法协助一直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本文在分析《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安排》的基础上 ,论述了两地司法协助模式及其特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全国人民意志的反映,它是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行动准则,无论是个人、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都必须服从法律,谁也不能居于法律之上。因此,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叶剑英同志向我们强调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一定要有极大的权威。”建国以来,我们制订了不少法律,如果这些法律都有很高的权威,从我们党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它的颁布试行有力地加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 属于民主原则的有:人民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证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第5条);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公开审判、合议和回避制度(第8条);各民族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第9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第10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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