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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秦舞蹈就其历史阶段性的主导旨趣来界定,可以划分为三种审美"风格"类型:娱神风格、乐治风格和娱人风格。它们大致可以在逻辑和历史上分别对应先秦社会的三个时段——原始三代、西周和春秋战国。  相似文献   
2.
方英敏 《阴山学刊》2007,20(5):11-13
先秦舞蹈就其历史阶段性的主导旨趣来界定,可以划分为三种审美"风格"类型:娱神风格、乐治风格和娱人风格。它们大致可以在逻辑和历史上分别对应先秦社会的三个时段——原始三代、西周和春秋战国。  相似文献   
3.
发达的礼乐文明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我们往往侧重于礼的研究而未能对“乐”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分析一些先秦儒家文献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乐治”概念,试图明晰:第一,自其产生开始就与社会之治联系在一起的“乐”,被先秦儒家提升为实现政治统治所必不可少的工具;第二,先秦儒家对“乐”的特质的界定,使乐之治成为可能;第三,“乐和同”的功用又使得乐之治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平飞 《天府新论》2012,(4):118-122
乐文化在儒家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儒家创始人孔子阐发了"乐"的艺术性、道德性与政治性,探讨了礼乐关系以及乐的政治教化功能,奠定了儒家乐文化的"乐治"基调。荀子对"乐"进行了专门讨论和阐发,分析了乐的人性根源、精神价值、道德内涵、政治象征、和同功能以及正乐的必要性,进一步确认了儒家乐文化的"乐治"性质。汉代诸儒着力突出了乐"与政通"的"治世"功能,乐"通伦理"的"内修"功能,乐处理多种关系的"和同"功能,乐的"尊卑等级"礼教功能,最终使儒家"乐治"彻底定型,成为乐文化的最大特色。总之,儒家的乐文化与其说是讨论艺术性的音乐,不如说是讨论政治性的乐治、伦理性的乐治、社会性的乐治与等级性的乐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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