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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安管理处罚方式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宏毅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处罚方式是关于具体的处罚手段与类型的法律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体多元化,社会关系复杂化,治安管理处罚方式必然要多样化。国外的社区矫正制度尤其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2.
理性思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汪渊智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9(4):61-67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公权力与私权利资源在不同阶层按不同方位排列组合的历史,与此同时,不同时期的思想家基于自己的立场对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进行了有益的理论探索。目前我国的权利(力)状况是公权力强、私权利弱,公权力经常侵犯私权利,因此我国应当明确划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确立私权优位主义的指导思想,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并发挥社会组织在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中的润滑剂作用,从而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任静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4):38-41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许多城市突出了经营城市的概念,在"城市的扩张"热中,更为注重经济增长的速率,忽略建构足以支撑可持续发展的且应合理分布的空间结构体系、基础设施以及制度文明,也就容易形成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城市水资源问题便是其中之一。对这些公共物品是加强公权力,还是进行市场化配置,颇有争论。我们认为,对于城市水问题的解决,应着眼于建构和实施先进的制度体系,即一切可以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的权力和权利都应处在法律的控制和制约之下。我们从系统论的角度,设计了城市水法律系统模型。 相似文献
4.
牟奕霖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2):95-102
公权在本质上属于私权的另一种表达。当代法律结构中公法与私法的交汇与融合,以及公权介入私权领域对私权顺利行使所具有的促进作用等,成为私法中公权规范引入的基本依据和制度基础。在现行民法典中公权规范主要体现在宪法目标条款的引入,国家及专门机关对平等民事主体民事权益的保护和合法限制等方面。由于民法典自身私法属性的制约以及公权介入的目的在于增进私权的实现,民法典中公权的介入存在必要的限度。从更为积极的角度理顺民法典中私权与公权的内在关系,消除两者的内在冲突和矛盾,需要在民法典与其他法律规范互动的层面上实现公权与私权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5.
张祥宇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1):67-72
比例原则作为限制国家公权力的重要原则,其主张国家权力的设置与执行应当具有正当的目的,在履行公权力之时,要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然而,作为限制国家权力的重要武器,其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过程中,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通过对比例原则与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比较,比例原则无论是立法还是在司法过程中,无论是整体上的公正还是在实现个案正义上都应当具有更为重要、更为全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党的四中全会《决定》划出了法治政府的鲜明底线:"法无授权不可为。"之所以这样强调是因为现行的社会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有太多的"法无授权乱作为"。《决定》对滥用公权力的限制有三个鲜明的导向:法制社会建设需求的导向,现行法制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导向,先易后难、尽力而为的务实导向。如何保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有效落实,决定具体从七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相似文献
7.
8.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1):27-33
我国多数学者秉持的是宪法实施主体一元化的立场。将宪法实施主体限定在法院或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等国家机关,必然会遭遇宪法实施动力不足、宪法实施不全面等困境。宪法的本质和目的决定了权力主体和权利主体是宪法实施的主要动力来源,权力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又导致权力主体的多元化。多元化是我国宪法实施主体的真实特征。据此,我国宪法序言最后一句关于宪法实施主体的规定,可以分别被归入到国家公权力组织、社会公权力组织以及公民和一般社会组织的范畴中。只有构建起权力主体和权利主体良性互动的制度体系,才能为宪法实施提供不竭动力。 相似文献
9.
不同类型的"群己权界"乱象会形成不同的村霸类型,当乡村社会的内部公权力践踏个人权利时,会形成内生型村霸;当国家公权力僭越个人权利时,会产生嵌入型村霸;当多种情况并存时,会形成复合型村霸。村霸的不同类型有不同的权力运行机制,总体表现为内生型村霸的权力闭环机制、嵌入型村霸的权力外扩机制和复合型村霸的权力裂变机制。根治村霸问题要加强党的支部建设,突出第一书记地位;打击微腐败,深挖保护伞;疏浚利益表达渠道,破除乡村"能人"权威;增强维稳力量,形成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