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农村宅基地产权法律表达的70 年变迁(1949—2019)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震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6(6):66-74
受苏联宪法影响,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引入“生活资料/ 生产资料”概念。 在法律层面上,农民房屋从公民私有财产被改造为生活资料。 1962 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则把性质上属于生活资料的农村宅基地归入生产资料,变成了集体所有、农民使用。 通过房屋“生活资料化”和宅基地“生产资料化”,农民原先的宅基地所有权被弱化为一个事实上的居住权。 改革开放以来,在立法上恢复了房屋的财产本质,确认并通过改革不断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 宅基地的财产属性逐渐得到恢复。 70 年宅基地产权法律表达变迁的历史说明,应在坚持集体所有前提下不断推进宅基地财产化,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这是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
3.
我国《继承法》在配偶继承利益保护中存在制度性设计缺陷,与当代各国逐步提高配偶的继承地位、扩大配偶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法发展趋势不符.两大法系很多国家的立法都规定配偶对婚姻住房享有居住权或优先权.法国、美国关于配偶居住权的规定对配偶生存利益的保护较为周全,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继承法修改过程中,应明确配偶对婚姻住房享有法定居住权,并对生存配偶法定居住权的成立要件、必要限度、权利丧失情形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从而在切实保护配偶继承利益的同时实现继承人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5.
离婚妇女居住权保护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论述了妇女居住权的现状,及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妇女居住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事实.提出了如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离婚妇女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7.
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保障了与所有权人有特定关系的人的生存权。在现代社会,出现了符合现代商品经济要求的收益性居住权。在物权法修订过程中,我国学者对于是否在物权法中规定居住权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物权法最终舍弃了居住权制度。这种选择是否符合我国现实需要,本文欲在总结正反观点的基础上就居住权制度的取舍阐述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8.
中国农民市民化的道路探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少杰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28(4):76-80
新中国城市化道路的独特性是造成今天中国大量人口滞留在土地上的重要原因,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城市化问题及其与农民市民化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明确农民市民化的内涵。在推进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中,通过权利置换的方式来推动农民市民化已成为我们最现实的选择,即通过地权换居住权来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过渡。在这一权利置换过程中,政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政府要把权利置换工作与国土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扭转省会城市作为一省经济中心的发展模式,降低城市房子价格,为农民进城开路;社会保障制度要及时跟进;铁腕推进社会主义新城市建设;加大对进城农民的职业培训力度,培养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等。 相似文献
9.
陈军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2):69-73
居住权源于罗马法,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上的一项制度。我国民法学界曾对是否引入居住权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然而,我国宪法学界对此却缺少关注。居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所固有的权利。通过对居住权沿革的考察和透过宪法视角对居住权的性质、地位、客体和内容进行探讨,应确立居住权的宪法地位,真正保护公民的居住权。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