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34篇 |
免费 | 33篇 |
国内免费 | 9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56篇 |
劳动科学 | 22篇 |
民族学 | 3篇 |
人才学 | 15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272篇 |
理论方法论 | 41篇 |
综合类 | 591篇 |
社会学 | 74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21篇 |
2022年 | 12篇 |
2021年 | 22篇 |
2020年 | 21篇 |
2019年 | 20篇 |
2018年 | 12篇 |
2017年 | 13篇 |
2016年 | 18篇 |
2015年 | 27篇 |
2014年 | 69篇 |
2013年 | 51篇 |
2012年 | 81篇 |
2011年 | 79篇 |
2010年 | 81篇 |
2009年 | 70篇 |
2008年 | 62篇 |
2007年 | 74篇 |
2006年 | 57篇 |
2005年 | 56篇 |
2004年 | 76篇 |
2003年 | 52篇 |
2002年 | 38篇 |
2001年 | 39篇 |
2000年 | 14篇 |
1999年 | 9篇 |
1995年 | 1篇 |
195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7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5):88-96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规范较为繁杂,条文各自为政且不协调,有体系化之名而无体系化之实。一般规则的缺乏,使得现有的惩罚性赔偿法律规范体系既不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明晰的指引,亦无法为未来之立法指明方向。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一般规则的建构,应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之目的导向下,从三方面进行:其一,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范围上仍不符合制度目的,宜在一般规则的指引下,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或是出台新的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拓宽;其二,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主观要件,原则上可以“故意”统领与限定,体系下可以“重大过失”展开并有序扩张;其三,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损害后果要件,应当与“损失”脱钩,代之以“情节严重”,我国惩罚性赔偿损害后果要件的三类规定,其实均可作“情节严重”之解释。 相似文献
2.
3.
4.
各国和地区的法律文化传统及竞争政策目标的差异,致使存在多种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包括:三倍损害赔偿、酌定三倍损害赔偿、单倍损害赔偿。其中,酌定三倍损害赔偿区分垄断者的故意与过失,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两种损害赔偿的折中之论,其更有利于鼓励私人原告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更高效地推动反垄断法私法性实施的有效性,更好地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因三倍损害赔偿责任过于严苛所造成的市场主体的低效运行后果。因此,我国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构建具备灵活性的、激励型的酌定多倍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废止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的规定后,相关铁路运输法的调整亦未对该部分作出重新规定。而限额赔偿作为严格责任的缓和,在国内其他高风险运输行业和其他国家或地区仍广泛适用,并在平衡受害者利益与维护公共铁路运输事业发展上发挥着积极作用。根据废止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的原因及铁路运输行业发展的现状,重构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来《铁路法》的修订应引入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并充分考虑受害者的权益救济,建立健全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6.
7.
8.
张俊岩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2):59-62,72
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债务的不履行,其本质是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所保护的利益包括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随着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发展,尤其是附随义务的产生,违约责任的保护范围呈不断扩张的趋势,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种发展趋势应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9.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4,(1)
正2014年,本刊与"婚姻法苑"合作开办新栏目,集合国内200多名专业婚姻律师,10年网络法律咨询经验,为读者们推送实用、具体的婚姻法律资讯。本期,李修蛟律师为大家提供离婚协议书范本。离婚协议书男方:×××(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女方:×××(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这种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等四机关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于犯罪人与被害人所处地位、立场不同,二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利益诉求更多表现为对立和冲突,《意见》就蕴含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正当程序的价值冲突,集中体现在程序的参与性与被害人侵害恢复、程序的对等性与被害人法律援助、程序的公开性与被害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基于利益权衡原则,《意见》在程序层面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在场、法律援助、隐私保护、获得告知等保护制度,在实体层面规定了民事赔偿、禁止令、司法救助等救济制度,在被害人保护与正当程序的价值冲突中选择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但《意见》在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上也存在诸多不足,包括精神康复治疗费用不能涵盖性侵案件中被害人遭受的全部精神损害,由法院予以被害人司法救助有悖于其中立性和独立性,被害人获得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和案件范围较小。因此,需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对未成年被害人赔偿范围,实现对被害人由司法救助转为国家救助,扩展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诉讼阶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