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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
魏则西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互联网医药广告的广泛关注,但我国对互联网医药广告的特殊性和违法性标准缺乏明晰界定和系统规范。我国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监管违法医药广告,实行分别立法、分割监管、属地管辖的监管方式,已无法应对互联网媒介的地域超越性、可及性强的特性。应制定统一的互联网医药广告立法,赋予单一行政机关监管权以改变监管权分割、碎片化的状态;通过网络化的监管方式,建立以违法互联网医药广告案件为中心的"首接制"行政管辖机制,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的行政监管执法模式。 相似文献
2.
作为现代政治社会与当代政治哲学核心命题之一的“公共”议题,在当代学术界不仅因其共时性的理论面向之复杂多变而饱受辩难,更因其历时性的观念变迁而模糊不清,全球化视野下的先发现代国家与后发发展中国家的差异与错位更为这一概念的厘清增添了困难。任剑涛教授的《公共的政治哲学》一书从政治哲学视角出发,梳理了公共理论的历史观念渊源与当代思想谱系,重新界定了被汉语学术界混同已久的“公共”与“公共性”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权力制衡、相互交叠的公共结构框架,为我们继续思考繁杂的公共生活在当代政治世界的边界敞开了理论空间。 相似文献
3.
靳海婷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0(4):46-55
个人信息的保护研究一般基于信息的人身性与财产性为选择保护的路径,却忽略了个人信息的人身依附属性.根据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对自我的解释得出个人信息具有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双重属性.基于此双重属性导致美、德两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模式上有所区别:美国将个人信息作为隐私权保护外延,显示其对信息个体性的追求;德国利用领域理论将个人信息作为人格尊严的保护客体,显示其对信息公共性的偏向.从法律文化视角比较,两国存在价值取向与隐私认可程度的差异,由此造成对个体性和公共性的不同偏向;两国又因司法谦抑主义与公共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竞争,导致保护限缩的共同趋向.两种保护路径反映不同的法律文化的同时,也体现出两国都重视在立法基础上的宪法审查运用,以此平衡个人信息的个体性与公共性.故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亦需以“审查”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效方式,并以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动态平衡作为判断标准.具体审查可以从程序上的公正平衡与实体上的合理平衡两方面进行判断,以此为个人信息提供有效保护.此外,打破个体性与公共性平衡状态的唯一变量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 相似文献
4.
5.
《求是学刊》2018,(3)
公共阐释是一个有意义的研究领域,这一领域的开拓是完善阐释学研究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学人试图建构中国阐释学的努力。阐释本身就是一种公共性的行为,它遵循的是人性的共同性,或者是沟通、交流之后业已达成的共同性,其目的是实现意义的澄明。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还应依靠人类理性和感性的公共性。离开公共理性和公共感性,理解不可能,阐释更不可能。公共阐释存在于各种门类阐释学之中,但是,它所面对的却不是门类阐释学的对象,而是一般阐释学的对象。一般阐释学有公共阐释问题,门类阐释学也有公共阐释问题。公共阐释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它是一般阐释学的组成部分。公共阐释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着充分的合法性的依据。 相似文献
6.
作为社会团结机制的公共性离不开共同体与理性,通过三者的演进史考察发现公共性、共同体、理性有三种形态:古代客体理性及其关联的群体-观念共同体与权威公共性;近代主体理性及其关联的利益共同体与权利公共性;马克思主义代表的关系理性及其互助-解放共同体与发展公共性。三种形态的演进逻辑分两个阶段:一是实体主义原则下从客体到主体的演变,此时,理性相对于共同体和公共性具有基础地位;二是从实体主义到关系主义的演变,此时,理性、共同体和公共性更体现了相互建构性。关系主义赋予理性、共同体、公共性的互构性,也将重构公共性的立足点。实体主义的权利公共性是关注财产所有,以“私”为立足点;发展公共性是关系取向的、关注共享,没有实体之基点,要寻找基点也只能是个人自主性。发展公共性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团结机制,值得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7.
《求是学刊》2019,(4):103-114
新《行政诉讼法》及76号指导案例公布以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再次呈现巨大争议。基于合同定性标准的有效性及适用性,法国采取的合同主体、合同目的及行政优益权标准不宜作为我国出让合同的定性标准,出让合同的性质应以德国采取的合同标的标准判断。出让合同以创设用益物权并取得对价为内容,可根据双阶段理论与前阶段的行政许可区分开来,具有民事定性的合理性。而且,将出让合同定性为民事合同在出让合同纠纷解决、受让方权益保护、法律连续性保持以及民法典制度完善方面具有优越性。在原两审法院未明确出让合同性质的情况下,76号指导案例提炼出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的裁判要旨脱离了原案事实和裁判本意,有超越司法适用权限之嫌。 相似文献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