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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普遍性问题是伊斯兰人权理论缘起的原因之一,安纳伊姆认为人权普遍性的真正获得需要内部话语的转化和跨文化对话。内部话语的转化意味着伊斯兰教法的现代变革,以期获得人权发展所需的伦理基础。在重新解释教法和改变旧的习惯法方面,国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其中,穆斯林人权的实现需要世俗主义的支撑。在任何社会发展中,宗教与世俗并不是截然分离的。安纳伊姆主张的世俗主义,并非是推动整个伊斯兰社会的世俗化,而是强调国家的世俗性。只有实现宗教、世俗主义和人权的相同协同和相互依赖,才能促进和保障穆斯林人权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2.
徐德华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8,27(3):89-92
人类的基本感情源于人性,即人类的基本需要,其核心内容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以人类的基本感情为基础而不能与之背离.刑事立法的基础也只能是出自人心、合于人性的人类最基本的感情.真正的法治只能是人心之治、人性之治、人情之治,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的字面规定来办事与人类的基本感情发生冲突的时候,只能以人类基本感情为限度、为依据来理解解释法律,而不能作出明显违背人类基本感情的司法判决.唯其如此,法律才可能为老百姓所接受,才尽可能得到大家的遵守与拥护.因而,刑事司法的主线应当是"法融于情",所谓的"法不容情"只不过是"恶法亦法"的诡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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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鹏辉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8):103-105
死刑自产生千百年来,都被历代当权者或统治者视为“治国法宝”,从未有人胆敢质疑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被誉为“近代刑法学之父”的贝卡里亚,运用启蒙思想倡导的自由、平等和人权等观念,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阐发了新的刑法思想和原则,最先对旧刑事制度进行无情披露和尖锐批判,并力求主张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5.
姜敏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6(3)
<论犯罪与刑罚>建构了宏大的刑事法律思想体系,其三大公理性原则--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刑罚人道主义,已是现代刑法学的基础,并被一代又一代的刑法学人传诵和称道.但反思<论犯罪与刑罚>,其社会契约的假定、对文字的迷信、对统治阶级的妥协和保守以及对公民本身力量的忽视,使他的刑法思想大厦犹如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缺乏坚实的基础和根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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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克特里亚到吐火罗斯坦——阿富汗东北部地区古代民族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阿富汗东北部地区是古代东、西方民族的汇聚之地。在前伊斯兰时期,该地区的民族构成在原来东伊朗语民族巴克特里亚人的基础上,先后融入了希腊人、斯基泰人、大月氏人、波斯人、哒人和突厥人等。该地区在历史上先后被称为巴克特里亚和吐火罗斯坦,这种地理称谓的变化折射出当地古代民族的变迁轨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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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里亚作为近代刑法学的开山鼻祖,其恢宏博大的刑法思想与刑法理论是构建于社会契约论与功利主义哲学观基础之上的。而且贝卡里亚在继承启蒙思想家们的已有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基础上,又为其增添了新的内涵,即指出社会契约论的精髓就在于民众的认同,而民众又是基于人性中所固有的趋利避恶之功利主义来认同社会契约的。 相似文献
8.
论贝卡里亚的刑法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他提出的罪刑法定、罪刑相称、刑罚人道主义,成为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他所主张的客观主义的犯罪论、刑罚目的论与刑罚的公开性、及时性、必定性与适度性等原则,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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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郭栋磊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0):110-115
死刑是法律对公民的生命权最极端的否定。文章以贝卡利亚的死刑观为进路,对贝卡利亚的死刑观进行全方位的评价。然后从犯罪学的视角,用犯罪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依据加罗法洛的道德情感原理,重新审视死刑在实证法与法律价值在哲学层面的冲突,以及死刑的存废问题根源之所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