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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海商法从其起源到发展至今呈现出最为明显的趋势是从统一走向分化并再次向国际统一的方向发展。虽然起源于地中海商人习惯汇编的海商自体法曾经构筑了海商法在历史上的国际统一,然而由于其渊源与内涵本身模糊不清,超国家的国际性衍生执行困难,倡导的意思自治与现代海商法强制性规则扩张之间的矛盾,海商自体法在现代无力重新构筑海商法的国际统一。现代海商法国际统一化进程是由以国际公约为代表的国际海商统一实体法主导的,同时以"软法"形式存在的民间海商实体规则也对海商法的国际统一贡献深远。  相似文献   
2.
小学国学教育近几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明显不足: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政策和财力支持,缺乏对小学语文老师的国学教育培训,国学教育程序混乱,与课堂教学严重脱节。这些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去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沈祖菜先生在<唐人七绝诗浅释>中谈到杜牧<过勤政楼>时日:"据史,玄宗在兴庆宫西南建楼,西面题日‘花萼相辉之楼’,南面题日‘勤政务本之楼’.这位皇帝常常和他的兄弟在楼头欢宴游玩.可见勤政楼即花萼楼,虽有二名,楼实一座."(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33页)既然是一座楼,又为什么取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名字呢,勤政务本楼真的就是花萼相辉楼吗?  相似文献   
4.
面对威胁到人类生存的全球气候恶化。世界各国协力减低或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成为超越诸多意识形态矛盾交锋的突出焦点问题。随之出现的一种以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作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一低碳经济,似乎或可能成为破解这一焦点矛盾的灵丹妙药,成为人类生存希望的指路明灯。河北省“两会”期间,繁荣夜经济的讨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共鸣。“繁荣夜经济,让城市更兴旺”以悄然成为河北省当前热议的话题。结合世界的低碳风,形成低碳型的省会夜经济,将成为省会经济发展的一项特色。既然是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一定要有特色的文化与之交融,使之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倍增器和“潜动力”,把文化聚焦在“音乐”之上,作为一个能量源点使“音乐文化”迅速向夜经济的方方面面进行辐射和扩张。  相似文献   
5.
如何正确识别承运人、判定适格被告,是困扰我国乃至国际海商法理论与实践已久的问题。《鹿特丹规则》采用“运输单证标准”、“凭身份推定责任”的立法模式,力图建构出彻底解决承运人识别困境的制度,并在我国引起了是否要将该制度引入《海商法》的讨论。但是实际上,《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识别制度不但在解释论上存在矛盾化的双重标准,可能在实际适用中造成混乱,其立法模式与内容也在立法时备受质疑,并且与国际社会主流构成要件主义立法例相差甚远而难以形成国际共识。更重要的是,若将这一制度引入我国,不但会因其与我国本土海商法治资源差异甚大而产生水土不服,亦无益于我国国家航运利益与贸易利益保护。  相似文献   
6.
岛屿被认为是近年来国家间海洋争议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不仅表现在相关国家对于岛屿主权的争夺,还表现在海洋划界时有关岛屿划界效力的激烈争辩。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岛屿同陆地领土一样的延展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功能,因此岛屿对于海洋划界会产生重要影响。鉴于岛屿在海洋划界时的重要意义,我国必须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争取钓鱼岛主权,并利用钓鱼岛提出有利于我国海岸基线确立、大陆架划界、海域划界的主张。  相似文献   
7.
海上货物运输法所设定的承运人责任体制往往是强制性的,不允许当事人之间通过自由协商予以变通或者背离。提单管辖权条款与仲裁条款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却可能减损承运人强制责任体制。尽管可能减轻承运人责任,但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管辖权条款或仲裁条款将导致索赔人丧失充分救济,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得到尊重。采用承运人强制责任限缩提单管辖权与仲裁条款仅适用在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阶段,可以通过否定提单中管辖权条款与仲裁条款效力的方式或者以违背公共政策为理由来进行。  相似文献   
8.
以班轮公会集体收取码头作业费事件为代表的航运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破坏了我国航运市场的竞争秩序,损害了中国货主的利益.但我国现有规则却无法从根本上构建起足以支撑航运业发展的有效竞争法律体系,需要制订能够规制航运业垄断行为的航运反垄断规则.航运反垄断规则应当采用与现有《反垄断法》相接轨的框架和内容来制定,应当单行于我国正在制订的《航运法》中,且作为《航运法》的核心部分,其基本架构包括实体和程序两部分.考虑到航运业的国际性以及由此衍生的垄断问题的国际性,在坚持该法域外效力的同时,也需以国际协作维持国际航运市场秩序、保护我国货主利益.  相似文献   
9.
2006年10月欧共体理事会通过第1419/2006号条例,废除班轮公会反垄断集体豁免,将《欧共体条约》一般性竞争法规则适用于海运市场,引发了欧盟海运竞争法体系的根本变革.欧盟海运竞争法律体系的变革引发了国际社会对于海运竞争立法的重新评估,中国应当通过评估欧盟限制航运反垄断豁免,将航运市场纳入一般竞争法的这一做法,立足于国家航运与贸易利益的角度来确立自己的航运反垄断规则.在定位起草中的《航运法》反垄断规则的立法走向时,欧盟将一般竞争法规则适用于海运市场的做法值得引为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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