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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比较 ,认为复议法在原复议条例的基础上 ,从六个方面作出了调整和改进 :扩大了受案范围 ,除了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复议范围以外 ,还扩展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范围 ;在管辖问题上作了调整 ,设立了两种新的管辖模式 ,即“选择管辖”模式和“两级管辖”模式 ;在复议程序的规定上更加突出了便民利民原则 ;增加了许多旨在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在复议决定问题上作了改进 ;在法律责任方面 ,就程序违法作出了实质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无效行政行为制度是伴随公定力理论的出现而提出的,是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对传统公定力理论的一种修正和完善。笔者认为,我国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目前存在着三大缺陷:概念理解上的模糊,使用上的混乱;认定标准上的不明确和制度上的缺失。通过分析比较,笔者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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