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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在正式规则和实施特征两方面存在模糊性,正式规则的模糊性主要表现为政府的有意性模糊和两种形式的产权公共域,实施特征的模糊性则表现在渐进式实施和选择性实施两个方面。已有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产权由模糊到清晰的逻辑,主要沿着不断拓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和逐步增强地权稳定性两条主线逐步展开。新一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仍然需要坚持产权逐步清晰化路径,以土地确权为基础,以“三权分置”为原则,合理细分土地产权;以土地财产权实现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切入点,逐步提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强度。  相似文献   
2.
徐美银 《江海学刊》2012,(5):90-96,238
农民职业多样化引起了农民阶层的分化。不同阶层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不同,从而对农村土地产权产生了不同偏好。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对土地产权的生产性收益权、保障性收益权、农业用途使用权偏好较强;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对土地的流转收益权、非农业用途使用权、转让权、抵押权偏好较强;许多农民对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剩余收益权、继承权等偏好较强;大部分农民并没有表现出对土地所有权的强烈偏好。未来的农地制度改革应该针对不同阶层的农民,提出不同的改革措施,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提高制度改革的整体效率。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具有三方面特征:农地所有权主体的土地权利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弱化、土地产权存在着较大范围的公共域、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不够完整。在这种产权结构约束下,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未来预期收益远高于现期收益,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整个产权结构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会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土地的剩余索取权价值包括社会保障价值、资产投资价值和未来增加价值。由于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农户只能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小部分,因而农户倾向于采取等待策略,即拥有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差异,主要形成原因在于土地剩余索取权价值的实现程度不同。应该改革现有土地产权制度,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化建设,给予农民包括剩余索取权价值在内的土地流转收益,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4.
农地产权科层包括三个层次,即国家层次、集体层次、农户层次。国家层次规定整个农地的制度框架,集体层次负责当地农地的经营管理,农户层次具体实施承包土地的占用。三个层次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权科层系统,其效率取决于各个层次产权内容的静态安排,也取决于系统的动态演化。运用农地产权科层模型对我国现行农地制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三个层次都存在问题,整个科层系统的动态演化功能也严重弱化。解决方法是提高农户层次的产权质量,约束集体层次的产权边界,提升国家层次的规则等级。  相似文献   
5.
农民可行能力视角下的我国征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阿玛蒂亚·森的理论框架从失地农民可行能力视角对我国征地制度问题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在现行征地制度框架下,失地农民的可行能力总体上处于十分低下的水平,主要表现在经济条件恶化、社会机会不足和防护性保障缺失三个方面.指出应该提高农民的可行能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具体措施应包括: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改善失地农民的经济条件;改革征地补偿费分配制度,保证失地农民得到足额经济补偿;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医疗保健投入,给失地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机会;重视土地对于农民的保障作用,逐步建立覆盖农民的社会保障体制,提高对失地农民的防护性保障;改革征地程序,保证被征地农民参与征地过程中的重大决策.  相似文献   
6.
根据ESPC分析框架,即制度环境-制度结构-制度绩效-制度变迁分析框架,农地所有制应该与农地制度环境相吻合,并且随着农地制度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革,这样才能保证农地所有制取得良好的制度绩效.现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已成为农村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桎梏,改革现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已不可避免.与农地私有化、农地国有化相比,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土地社会(国家)占有基础上的农民(农户)个人所有制即复合所有制,是历史选择的必然.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地制度环境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交易费用,30多年来农地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就是沿着总交易费用最小化的路径逐步展开.遵循这一内在逻辑,我国农地制度未来变迁的方向必然要求降低总交易费用,这就意味着需要减少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尊重当事人尤其是农民的认知、进一步推进分权化的政治体制改革.现阶段,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应该是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本框架不变,强化农户家庭土地经营权利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8.
农民认知视角下的农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运用制度认知主义的分析框架,探求中国农地制度创新的农民认知基础。研究认为,农民认知对农地制度创新具有多方面的影响,如果农地制度的改革与农民的认知不相一致,就会加大农地制度改革的成本、延缓农地制度改革的进程、最终决定农地制度改革的成败。作者对江苏部分地区的实地调研发现,农民对地权的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认知程度,这对中国农地制度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农地制度未来的改革应该充分考量农民的认知,保证制度创新方式及目标与农民的认知相一致。  相似文献   
9.
徐美银 《创新》2016,(3):116-128
农村土地主要具有生产价值、财产价值、转让价值,农户家庭根据自身禀赋对土地价值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偏好,这会对其土地转出意愿产生影响。对生产价值、财产价值偏好强度较高的农户家庭,土地转出意愿较弱;转让价值提高会增强农户的土地转出意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提高农民土地转出意愿。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满足农户的土地财产价值要求、提高土地转让价值、提高非农收入所占比重、改革现有的农业生产补贴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程度,来增强农户家庭土地转出意愿,促进农村土地顺利流转。  相似文献   
10.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农业转移人口分化视角,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农村土地产权结构的适应性及其对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市民化程度较低的兼业者、农民工对农村土地产权具有现时性偏好,比较重视土地的现时价值,倾向于直接经营土地或以短期方式不完全流转土地;市民化程度较高的准市民、市民则对农村土地产权具有长期性偏好,比较重视土地的未来价值,倾向于以长期方式不完全流转土地或以完全方式流转土地。需要保证产权结构具有一定弹性,适应不同市民化程度农业转移人口的异质性需求;通过创设土地发展权,合理分配农村土地增值收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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