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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辉宇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0(1):120-122
在大学本科课堂教学中,有目的及有准备地适当“闲扯”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其保持持续有效的学习状态;能够拓
展学生知识面,调整学生知识结构;同时也能促进学生对相关知识的认识,强化相关知识的记忆。在本科课堂教学中,“扯”的
内容准备应与所授课程基本知识有直接或间接联系;应具有时代感,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同时,也应提供针对性评论,最好能在
学生中形成共鸣。本科课堂教学中“扯”的时间长度应控制在适度范围内。“扯”在大学本科课堂教学中是一门“艺术”,只有经
过时间的锤炼与经验的积累,大学教师“扯”的能力才能相对成熟,“扯”的实际效果才能充分展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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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因其鉴证文件存在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厘清责任承担的关键在于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认定交易因果关系时,我国应确立“存在有效市场”为“推定信赖”原则适用的前提,并于法律制度中引入“理性投资者概念”,规定“推定信赖”原则的适用对象为“理性投资者”;认定披露信息“重大性”时,应增设“理性投资者标准”作为补充,以弥补现行规定应对证券市场“价格失灵”时的不足;同时应确立审计准则作为判断信息“真实性”与“重大性”标准的法律地位,降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法律风险;且应建立对于“阻碍损失因果关系成立因素”的统一证明标准并采取统一指数计算市场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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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沙盒”是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缓和法律滞后性的创新性金融监管方式。 其中,退出制度
作为“监管沙盒”的闭环制度是其核心内容,而持续测试企业承诺制度则是完善和丰富退出制度的重要
内容。 构建持续测试企业承诺制度,首先应解决其适用范围问题。 基于此,我国应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
立法控制与执法裁量规则,制定概括性条款对持续测试企业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初步规制,并给予
监管机构自由裁量权;再通过反面排除与正面适用规则对持续测试企业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具体规
制;最终形成一套自上而下、张弛有度的持续测试企业承诺制度确立规则,科学且完善地对持续测试企业
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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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辉宇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31-133
当前,我国法学专业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模拟审判实践教学“表演性”成分过度,仿真性程度不足。此种教学效果不利于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独立思考与决断能力的培养,同时也模糊了模拟审判个体角色责任范围的界线。造成这种教学效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应提高对模拟审判教学仿真性程度的关注度、应建立模拟审判仿真性程度考核的明确标准,同时,应打破模拟审判人员组成上的传统的班级成员组合模式,以此来降低模拟审判教学的“表演性”成分,增强其仿真性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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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辉宇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2(3):76-79
"国外的合作社法几乎都赋予合作社以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合作社在我国获得法人地位的充分理由。英美法系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名至而不实归",大陆法系内部对于合作社法人地位的标准仍存在争议。在我国,财产独立与社员的责任形式独立是合作社获得法人地位的核心标准。在对无限责任的社会认同程度、商事组织立法价值的重大转变以及社员有限责任的社会价值的充分考量下,社员应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作社应由法律统一授予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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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辉宇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9(3):117-120
当前,我国法律实务界人士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事务整体缺乏有效参与,国内急需一套合理的顶层机制来引
导法律实务界人士有效参与此类事务。英国、美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实务界人士参与本国(或地区)高校法学专业教
育、教学的传统、方式以及创新为我国相关机制设计提供了有益经验。国内法学教育界与法律实务界应共同发起设立法学专
业本科教育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具有制定法学院设立标准、参与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及法学专业本科生教学
培养方案制定及课程建议等职责;同时应明确法律实务界人士在法律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两大教学领域的参与程度;应通过
合理的法律学徒资源利用机制及声誉激励机制来鼓励法律实务界人士自觉、主动地参与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事务;同时也
应通过设置合理的法律实务界人士遴选标准来保障其参与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事务的质量与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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